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商品價格秩序事關民生保障重點,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從快從嚴打擊價格違法行為。
案情簡介
2022年4月30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反映轄區某經營戶銷售的蔬菜未明碼標價,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商戶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于4月下旬起從江橋批發市場購入生菜、洋蔥、辣椒、土豆等蔬菜對外銷售,因疫情防控期間疏于管理,店內在售蔬菜僅通過口頭形式向消費者告知價格,未在現場放置任何價格標簽用以標明所售蔬菜的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內容。
法律責任
當事人銷售商品未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的規定。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之中。
提示
未明碼標價,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是疫情防控期間最為常見的價格違法行為。為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民生商品價格秩序平穩規范,市市場監管部門連續出臺12項政策“穩價格”,嚴懲“借疫生財”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緊盯民生領域價格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價格領域監督執法檢查,對未明碼標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露頭就打,從嚴、從快查處,切實保障民生商品價格總體平穩及復工復產有序推進。
如市民在消費中發現相關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