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山東省濱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現將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廣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網絡傳銷案
2021年7月27日,濱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人投訴,反映廣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組織網絡傳銷,執法人員根據投訴人提供的線索以及對該公司銀行賬戶的調查,2021年7月28日對該投訴舉報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以銷售超纖阻燃粉(減肥產品)的形式,利用微信和移動互聯網招募發展會員,被發展會員以購買商品的方式變相繳納會員費,取得加入會員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會員發展下線會員加入,根據其會員等級的不同,給予不同的獎勵報酬,當事人的上述行為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傳銷行為的定義,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三)項的規定。2022年1月10日,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共計6013867.53元。
案例二:博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博興縣興福鎮某廚房設備廠生產不合格產品案
2022年1月7日,博興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上級交辦的違法線索,對博興縣興福鎮某廚房設備廠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生產的中餐燃氣炒菜灶(型號為SZCT30150-B)進行抽樣檢驗,經鑒定該產品通用結構、熱負荷準確度、電氣性能不符合GB36848.2018《商用燃氣燃燒器具》標準要求,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2022年2月11日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不合格中餐燃氣灶20臺;2.罰款13600元,上繳國庫。
案例三:沾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1年10月22日,沾化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為A2210384734116001C的《檢驗報告》,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06月07日,規格型號為268克/盒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11月08日,沾化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的編號為(2021)FJ(WH)-SP-03645的《檢驗報告》,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05月20日,規格型號386克/罐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12月01日,沾化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出具的編號為SC21440000596155778的《檢驗報告》,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08月10日,規格型號為386克/罐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2年1月,沾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公司以上三批次不合格案件并案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生產日期為2021年06月07日規格型號為268克/盒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240盒、生產日期為2021年05月20日規格386克/罐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80罐和生產日期為2021年08月10日規格型號為386克/罐的新饞派日本豆(原味)42罐;2、沒收違法所得5234.4元;3、罰款100000元,以上罰沒款共計105234.4元,上繳國庫。
案例四:無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無棣某農資有限公司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好年景”牌控釋肥料案
2021年9月18 日,無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處理群眾投訴中,發現無棣某農資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好年景”牌控釋肥料案件線索,經第三方抽樣檢驗,所檢項目中總養分、總氮、有效磷和鉀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2022年1月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83元、罰款2714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鄒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鄒平縣某加油站以次充好銷售汽油(以92號汽油冒充95號汽油銷售)案
2022年1月19日,鄒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與檢測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對鄒平縣某加油站經營的95號車用汽油(VIA)進行了抽檢,2022年1月24日,泰安市天正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反饋的95號車用汽油(VIA)檢驗報告No:(2022)TZH0121013顯示:該95號車用汽油(VIA)檢驗項目研究法辛烷值為92.6,檢驗結論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經營的“95號車用汽油(VIA)”是92號車用汽油(VIA)。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五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銷售的汽油210.94升、沒收違法所得1025.25元、罰款8901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惠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惠民某加油站燃油加油機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案
2022年1月26日,惠民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投訴后,對位于惠民縣淄角鎮大濟路淄角村東(大魏村)的名為惠民淄角某加油站進行檢查。該加油站自2021年1月4日開始營業,共4臺加油機,均正常使用,執法人員發現4臺加油機均未經檢定,加油機身未貼有檢定的標志,加油站負責人無法提供加油的檢定證書和檢定報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來源:濱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