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從化消費者郭女士經美容院的游說購買了微調整形套餐,美容院介紹該微調整形手術是由廣州專業醫院的美容醫師主刀,效果專業又安全,還能分期付款,日均下來很便宜。美容院“高消費低還款”的噱頭讓郭女士爽快交了4000元首付款,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訂購了微調整形套餐。其后,郭女士卻發現微調手術實施過程是由美容院帶到天河區的另一美容院進行,根本不是在專業醫院內進行,而且所謂專業美容醫師的執業資質根本無從考證,整個服務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另外,考慮到簽訂的“美容貸”利息過高,郭女士聯系當地消委會,要求解除消費合同并中止貸款合同。
接訴后,廣州市從化區消委會迅速開展調查,發現上述美容院無任何醫療整形美容資質,其與天河區的另一美容院是合作關系,每成功推薦一名消費者即可獲得分成,而“美容貸”則在天河美容院指定的一個平臺上辦理的。針對消費者的退款要求,商家辯稱:4000元首付款是美容院的服務費,“美容貸”并非美容院發放的,無法為消費者辦理退款。經過消委會反復調解,商家最終退回消費者4000元服務費。
【案例點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以及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本案中美容院以促銷名義誘導消費,夸大服務效果,服務收費不明晰,且牽線提供的服務沒有相關資質保障,明顯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本案的“美容貸”通常是三方合作形式,如美容院與貸款中介公司合作,貸款中介公司再與金融公司合作,美容院提供客源,金融公司提供無需擔保抵押的貸款,助貸公司撮合雙方達成借貸。作為引流的美容院可能注冊地在A市,貸款中介公司及金融公司卻在B市注冊甚至其他省份,一旦產生借貸糾紛,消費者需要向異地的企業主張權益,大大加重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對此,消委會提醒廣大愛美人士,務必警惕美麗“貸”價,切不可盲目消費,需分辨清醫療美容與日常護理美容的區別,謹慎選擇美容服務機構,更應避免美容網貸,杜絕發生“利滾利”導致無力還款的情況 ,以免影響個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