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舉報線索,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營業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使用的手提袋及鼠標墊上標注“伯爵全球旅拍”字樣。經查,“鉑爵旅拍”系注冊商標,核準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包括攝影、攝影報道等,有效期至2028年2月20日,商標注冊人為鉑爵蜜月文化(廈門)有限公司(企業名稱已變更為鉑爵旅拍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當事人從事婚紗攝影攝像服務,與鉑爵旅拍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并無任何業務關聯。在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情況下,當事人在手提袋、定制鼠標墊等處擅自使用“伯爵全球旅拍”字樣。其中手提袋、定制鼠標墊等均由當事人自行設計,并委托網上單位制作,手提袋、定制鼠標墊上顯著標注“伯爵全球旅拍”字樣。另外,當事人微信公眾號使用“伯爵全球旅拍”作為頭像,部分客片使用“【伯爵旅拍】客片大賞”作為標題。截至案發,本案可查證的當事人違法經營額共計45696.1元。涉案手提袋、定制鼠標墊已由當事人自行銷毀。
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擅自使用“伯爵全球旅拍”字樣,上述字樣與“鉑爵旅拍”商標構成近似,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20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以“打擦邊球”“搭便車”的形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鉑爵旅拍”作為注冊商標,通過商標權利人的宣傳、使用,在婚紗攝影行業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為公眾所知曉。本案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擅自使用“伯爵全球旅拍”字樣作為商業標識,盡管上述商業標識不完全相同于權利人的商標,但在客觀上,也導致了消費者誤認或者產生錯誤聯想,認為當事人與商標權利人之間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特殊關系,因此仍屬商標侵權行為。(來源:海曙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