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5月12日,中國質量新聞網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新增1條被執行人信息(立案時間:2022年5月9日)【案號:(2022)京0105執15210號】,執行標的:17420550元;執行法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多次被法院強制執行
天眼查數據顯示,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寺庫商貿”)已多次被法院強制執行,并且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還曾被限制消費。
2021年8月6日至2022年4月6日(立案日期),寺庫商貿被法院強制執行4次,被執行總金額超93萬元,關聯案件包括陶某與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相關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上海維旗貿易有限公司與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相關合同糾紛等。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立案執行申請人上海維旗貿易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寺庫商貿民事一案,因寺庫商貿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該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寺庫商貿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寺庫商貿及寺庫商貿法定代表人李某學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
發布虛假廣告等多次收罰單
公開信息顯示,寺庫商貿成立于2009年,經營范圍包括寄賣服裝、鞋帽、首飾、日用品、家具、通訊設備、家用電器等。該公司運營“寺庫網”。寺庫網是一家奢侈品電商,旗下設有寺庫商城、寺庫智能、寺庫拍賣和寺庫金融四大核心業務板塊,為高端消費人群提供從奢侈品新品銷售、鑒定評估、售后養護到奢侈品再流通等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務。
信用中國數據顯示,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27日,寺庫商貿曾被處罰6次,涉及發布違法廣告,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
例如,寺庫商貿在“寺庫奢侈品”手機軟件(APP)上發布過一款名為“CHANEL香奈兒山茶花保濕精華水(滋潤型)150ml”的商品。寺庫商貿提供了與供應商濟南泉韻經貿有限公司的合作協議,以及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該款商品的進貨來源。但上述材料無法與舉報人所購買的商品相對應。且寺庫商貿無法提供該款商品的其他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查驗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等情況。上述行為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2021年9月27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寺庫商貿罰款1萬元。
再如,從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21日,寺庫商貿在“寺庫奢侈品”APP上發布過一款名為“陽朔悅榕莊2晚別墅套餐贈漓江竹筏體驗”的商品,在該商品詳情頁中商品信息一欄載明“酒店星級:5星”。執法人員登錄文化和旅游部官網點擊“旅游名錄”欄目查詢五星級飯店,輸入該酒店名稱“悅榕莊”,網頁顯示“經查實,現有數據庫暫不包含該酒店的信息”,又以“地區:廣西”為查詢條件,共搜索到12條結果,也不包含該酒店。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2020年10月12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寺庫商貿罰款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