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5月20日,中國質量新聞網從天眼查獲悉,泰州尚元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新增開庭公告信息(開庭日期:2022年6月1 日)【案號:(2022)蘇1204民初943號】,原告為鞠婧祎,被告為泰州尚元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州尚元酷電子商務”),案由為肖像權糾紛,審理法院為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該案第一次開庭為2022年4月6日。
中國質量新聞網在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2022年3月30日公布的案件【(2022)蘇1204民初943號】送達公告中了解到,原告鞠婧祎要求判令被告泰州尚元酷電子商務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權;在其運營的涉案店鋪中發布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4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10000元。
公開信息顯示,鞠婧祎,中國內地影視女演員、流行樂歌手。2013年11月2日,鞠婧祎憑借SNH48《劇場女神》團體公演正式出道。
天眼查數據顯示,泰州尚元酷電子商務于2019年成立,曾用名:河南尚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涉及:電子商務服務;銷售服裝鞋帽、預包裝食品、家居用品、工藝美術作品(不含文物)、母嬰用品、玩具、日用百貨、化妝品、文具、箱包皮具、廚具、戶外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