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5月23日,山東省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臨淄超群輪胎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輪胎案的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事由 | 執法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救濟渠道 | 備注 |
淄市監處罰〔2022〕28號 | 臨淄超群輪胎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輪胎案 |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輪胎 | 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 臨淄超群輪胎經營部 | 92370305MA3QRJ937C | 于濤 | 1、沒收違法銷售的12條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輪胎。2、罰款人民幣10000元整。3、沒收違法所得240元整。 | 2022/1/26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