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廣州博羿化妝品有限公司被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原因涉及銷售假冒專利產品。
據悉,2022年1月13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管部)線索移送函(濟高市監移字[2022]02號),反饋白云區轄內廣州博羿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羿化妝品公司”)涉嫌從事銷售假冒專利的“It'new新生機多肽活性面膜”化妝品的違法行為。該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1月19日對博羿化妝品公司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有名稱為“It'new新生機多肽活性面膜”的化妝品(產品包裝標識:三大技術專利:ZL201010146371、2;ZL201010198223、5;ZL201110028483、2),該公司確認上述產品是其通過某平臺開設的“廣州博羿化妝品有限公司”網店進行銷售的。博羿化妝品公司涉嫌違反《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假冒專利行為,該局遂依法立案調查。
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經查明,博羿化妝品公司于2021年1月3日、7月20日、8月5日、10月15日從廣州市寶麗化妝品有限公司(另案處理)購進“It'new新生機多肽活性面膜”化妝品一共4310盒,上述產品銷售包裝反面標識有——三大技術專利:ZL201010146371、2;ZL201010198223、5;ZL201110028483、2等字樣;經查證,廣州市寶麗化妝品有限公司取得專利號ZL201010146371、2的使用授權,但未取得專利號:ZL201010198223、5和專利號ZL201110028483、2的專利使用授權,博羿化妝品公司購進、且銷售的標識有三大技術專利:“ZL201010146371、2;ZL201010198223、5;ZL201110028483、2等字樣”的產品屬于銷售未經許可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專利號的產品的行為。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博羿化妝品公司通過其在某平臺開設的網店總共銷售出上述面膜4309盒,銷售總金額為21240.9元;余下1盒,該公司員工自用。根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認定該公司違法所得為21240.9元。
公開信息顯示,冒充專利是指將非專利技術或者落后技術冒充是先進的專利技術,以騙取消費者信任的一種違法行為。冒充專利實際上不發生對其他專利權的侵犯,冒充者標明的專利標記或者專利號是不存在的,純粹是一種欺詐行為。
打擊冒充專利產品和專利方法,凈化市場,保護公眾利益。市場監管部門一直高度重視。
2022年1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燕軍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開展專項整治,針對侵權假冒高發的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持續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2021年共查處違法案件5萬多件。相關部門開展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累計查辦案件4.6萬件,罰沒款7.2億元。
博羿化妝品公司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違反了《專利法實施細則》(2010年修訂)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博羿化妝品公司處罰如下:責令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1240.9元;罰款2124.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