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民生領域第二批違法案例。其中涉及贛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贛州樹林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案。具體信息如下:
2022年3月8日,贛州市市場監管局對贛州樹林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行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493.40元、處罰款人民幣38.657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8月26日,根據于都縣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轉來的《協查函》反映,贛州樹林冷凍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阿根廷“去骨牛砧扒帶蓋”產品外包裝核酸檢測呈弱陽性(CT值:37)。經查,當事人采購的進口冷鏈阿根廷“去骨牛砧扒帶蓋”共3524.75kg,分別以53.8元/kg、54元/kg及55元/kg的單價銷往長沙2504.36kg、章貢區510.5kg及于都513.48kg,銷售總價款為190542.40元,違法所得5493.40元。當事人經營進口冷鏈食品未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的行為,以及經營進口冷鏈食品未執行集中監管倉制度的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二)項的規定,贛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本案的查處有效應對了冷鏈食品傳播風險,阻斷了疫情傳播鏈條,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具有重要震懾作用,進一步促使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覺主動落實落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要求,防范杜絕疫情防控風險隱患,守牢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來源:江西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