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2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四批),涉及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青州市金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山楂片案。
2022年3月3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州市金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產品、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月5日,執法人員對青州市金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成品庫內發現標示生產日期為“2022年1月10日”的山楂片337箱(規格8kg/箱),執法人員現場對涉案產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經查,當事人生產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山楂片337箱,貨值金額6740元,上述產品尚未銷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當事人以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方法欺騙消費者,違法行為較為隱蔽。“早產”食品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筑牢食品安全堅固防線,促使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存戒懼、知敬畏、守規矩,從而達到“查辦一案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