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接到群眾的舉報后,浙江省寧海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前往寧海縣某電子產品經營部進行詳細核實。
經調查,發現該經營部在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未按規定要求15周歲的初三學生王某出示身份證件,向其銷售電子煙彈。
“我們沒有完善的監管系統,就看買電子煙的是不是未成年人,還真不好判斷,看著比較大的,就賣給他了。”該店的從業者辯解道。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當即出示了該店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的相關證據,確認了從業者在未核對購買者身份證的情況下即銷售電子煙的事實。
5月23日,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502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電子煙管理辦法》施行后,浙江省內查獲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案件。同時,這家店也因為處罰,被煙草局予以“三年內不得辦理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處理。
電子煙比普通煙危害更大,可能會影響免疫系統功能,導致免疫力下降。兒童和青少年吸電子煙,會影響大腦發育,造成終身不可逆的傷害。
在此,市場監管部門呼吁廣大成年人,不要成為未成年人代購電子煙的“手”,讓煙草遠離校園,共同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同時,提醒廣大電子煙經營戶,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銷售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來源:寧海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