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液化石油氣鋼瓶(簡稱燃氣氣瓶)作為盛裝液化石油氣的壓力容器,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在給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如果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使用不當易發生危險,因此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識非常必要,為了您和家人的用氣安全,請關注以下內容,并按要求規范使用氣瓶。
燃氣氣瓶基本知識
燃氣氣瓶有哪些部件組成?
燃氣氣瓶由瓶體、瓶閥、底座及護罩等幾部分組成,常見的規格有YSP118(50kg)、YSP35.5(15kg)、YSP26.2(11kg)、YSP23.5( 10kg) 和YSP12(5kg)等幾種,以YSP35.5(15kg)為例,結構及外觀如下圖所示:
什么是安全合格的燃氣氣瓶?
2021年6月1日之前制造的燃氣氣瓶,護罩上壓印有制造許可證編號(以TS開頭)、充裝介質、制造年月、氣瓶編號和監檢標記等信息;2021年6月1日以后制造的燃氣氣瓶,在封頭上壓印內凹的盛裝介質、制造年份、產權單位標志,在護罩上還壓印有“人員密集的室內禁用”的字樣。
燃氣氣瓶定期檢驗周期和標志是如何規定的?
燃氣氣瓶的定期檢驗周期為4年,自制造日期起,滿4年前一個月,由充裝單位向氣瓶定期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對于檢驗合格的燃氣氣瓶,氣瓶定期檢驗機構應當逐只在氣瓶上做出永久性的檢驗合格標志,涂敷檢驗機構名稱和下次檢驗日期,并且在電子識讀標志對應的數據庫中錄入檢驗信息。
燃氣氣瓶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燃氣氣瓶的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氣瓶,經檢驗機構安全評估合格,并在瓶體上涂敷“安全評估合格”字樣以及檢驗機構名稱,氣瓶的使用年限可以延長至12年。
達到報廢年限的氣瓶應及時送交檢驗機構進行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處理。
燃氣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有什么作用?
大連市已全面啟用氣瓶充裝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每只燃氣氣瓶上都應安裝有電子識讀標志,用戶通過手機掃描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可查詢氣瓶的檔案信息、充裝信息、安全用氣使用說明等信息,對于無電子識讀標志、無法查看上述信息或者與氣瓶護罩信息不符的請拒絕接收。
什么是“黑氣瓶”?
“黑氣瓶”是指經過翻新的報廢氣瓶或者來路不明的氣瓶,由于材質劣化等原因導致氣瓶耐腐蝕性、耐壓程度降低,發生泄漏、爆炸等危險的概率大大增加,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是市場監管總局“鐵拳”行動重點打擊的對象。
如何防范“黑氣瓶”?
市民在購買瓶裝燃氣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瓶裝燃氣經營單位并簽訂供用氣合同,通過手機掃描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可讀取氣瓶的檔案信息、充裝信息和安全用氣使用說明。
如發現檢驗機構、充裝單位有制售和充裝翻新“黑氣瓶”的違法行為,請撥打電話1234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安全提示
燃氣氣瓶安全使用常識
1.不得購買和使用超過檢驗有效期或者報廢的燃氣氣瓶盛裝的氣體。
2.燃氣氣瓶應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且必須保持直立使用,嚴禁臥放或倒置,使用完畢要關閉瓶閥;人員密集的室內禁用。
3.燃氣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并與灶具之間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禁止使用任何熱源對氣瓶加熱。
4.瓶閥出口螺紋為左旋,安裝調壓器時,請檢查調壓器上的密封圈是否完好無損,應當確保調壓器與氣瓶閥門連接牢固、密封可靠,可用肥皂水檢查調壓器與瓶閥連接處,不得漏氣。
5.不得使用無CCC認證的燃氣器具,燃氣器具必須安裝熄火保護裝置,連接燃氣器具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兩端一定要用制式管卡固定牢固,防止脫落漏氣。
6.當發現液化石油氣泄漏時,應立即打開門窗通風散氣,千萬不可點火、開關電器設備或使用電話,以防引起爆炸事故;必要時,到室外安全處撥打充裝單位服務電話。
7.出現著火事故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關閉瓶閥,并將氣瓶轉移至室外空曠處,防止爆炸;在無法預判和無處置能力的情況下,要迅速到室外安全處撥打119火警電話。
8.禁止將氣瓶內的氣體直接向其他氣瓶倒裝;不得自行傾倒氣瓶內殘液;嚴禁拋、滑、滾、碰、撞、敲擊氣瓶。
9.報廢氣瓶由充裝單位收集,并由充裝單位自行或將其送交氣瓶檢驗機構進行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處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報廢氣瓶未經消除使用功能處理,而銷售、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大連市市場監管局 趙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