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奉節縣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奉節縣夔門粉條加工廠涉嫌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的行政處罰決定。
經查明,當事人采購食品原料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銷售的粉條進行記錄、未定期對生產的粉條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且未在銷售前查驗粉條安全狀況的事實成立,違反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建立并遵守銷售記錄制度、未遵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違法行為。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項的規定,建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生產經營含二氧化硫的粉條的違法事實成立,違反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建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一萬元;并處罰款一萬元。綜上,建議以上兩項合并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一萬元;3.處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