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以來,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強化政治引領,持續加大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執法力度,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校外培訓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肅查處了一批廣告類、合同類、價格類、商標類違法案件。
為強化曝光警示,督促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誠信為本、合規經營,提醒廣大家長擦亮眼睛、加強防范、理性消費,現公布近期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南京大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合同違法案例
當事人在企業經營場所的裝潢、工作人員的衣著、課程宣傳冊、店內師資介紹和課程合同等方面違規使用他人合法注冊的服務商標,其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屬商標侵權違法行為;
當事人在格式合同中使用“中心保留對該協議條款的最終解釋權”的格式條款,違反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屬使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92000元。
案例二
南京市完美動力動畫職業培訓學校廣告違法案例
當事人在其注冊網站發布“完美動力,千家企業合作校區!簽訂工作協議,畢業薪資8000+!”、“【就業回訪】IT小哥變身建模師,參與和平精英、姓名:劉X、班級:次世代建模94班、年齡:26、籍貫:重慶、畢業院校:重慶三峽學院”等宣傳內容,其利用受益者的名義做推廣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
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20000元。
案例三
南京市浦口區袞學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價格違法案例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前臺陳列“開學啦”宣傳頁,宣傳“精品小班原價160折扣100¥”等內容,經核查,當事人宣稱的原價并不存在,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屬價格欺詐行為。
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
案例四
學信中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例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不僅配套贈送網申專業修改,100%通過”、“還附贈通過率86%的面試課程”等宣傳內容,其發布含有承諾性保證宣傳用語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
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機構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000元。
案例五
南京東吳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例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東吳教育面試學員上岸!”、“我是東吳學員,我為東吳代言#系列坐標:黃岡職業技術學院”等宣傳內容,其利用受益者的名義、形象做推廣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
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機構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000元。
案例六
南京紅楓葉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例
當事人在網絡發布“實力證明一切,讓高畢業率說話,桃李教育多專業選擇,通過率高,快速領證”等廣告內容,其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屬廣告違法行為。
秦淮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機構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0元。
暑期來臨,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如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不公平格式條款、虛假宣傳、違法廣告、不正當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相關證據材料,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