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現將2021年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狀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特種設備使用情況。
全省在冊特種設備共計188.12萬臺(套)(壓力管道和氣瓶除外),比2020年增加了9.28%,其中鍋爐3.40萬臺,壓力容器43.81萬臺,電梯102.06萬臺,起重機械19.87萬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18.77萬輛,客運索道24條,大型游樂設施2164臺(套)。另有氣瓶4250萬只,壓力管道3.22萬千米。2012年以來,全省在冊特種設備數量變化情況見下圖:
(二)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情況。
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有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和充裝單位共3241家,持有許可證3507張,其中,設計單位93家,持有許可證102張;制造單位514家,持有許可證581張;安裝改造修理單位1628家,持有許可證1771張;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1006家,持有許可證1053張。
(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情況。
全年共核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8.46萬張,各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發證數量和所占比例見下圖: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機構情況。
全省共設置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1397個,其中,省級1個、市級28個、區縣級216個、區縣派出機構1152個。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共1587人,區縣派出機構1152人。
全省有經核準的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8個,其中,省局直屬機構1個(下設20個分支機構),各市局直屬機構3個,企業自檢機構4個。持有檢驗人員資格證2581人,共持證6881張;持有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證807人,共持證2606張。另外還有型式試驗機構3個,氣瓶定期檢驗機構145個,安全閥校驗機構5個,“兩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檢驗機構43個。
(五)特種設備法定檢驗和執法監督情況。
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854臺鍋爐、4.94萬臺壓力容器、707.35萬只氣瓶以及20.03萬件壓力管道元件、1380只特種設備零部件的制造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對12.45萬臺特種設備的安裝、4630臺特種設備的改造修理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2.92萬個。對116.25萬臺在用特種設備進行了定期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53.69萬個。對855.32萬只在用氣瓶進行了定期檢驗。
全省大力開展特種設備執法監督檢查,全年共出動24.16萬人次,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1.50萬份,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2423宗。
二、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全年我省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5起,死亡5人。特種設備萬臺事故起數和萬臺死亡人數均為0.03。
(二)事故特點。
按照設備類別劃分:壓力容器事故1起,電梯事故1起,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3起。其中,壓力容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占20%;電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占2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占60%。
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5起,占100%。
按照損壞形式劃分:承壓類設備(壓力容器)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機電類設備[電梯、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主要特征是沖頂、擠壓、碰撞等。
2012年以來萬臺特種設備事故情況趨勢及2021年全省特種設備事故分類統計情況見下圖:
(三)事故原因。
根據結案材料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使用管理缺失和操作不當導致,占總起數的100%。操作不當具體表現為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操作失誤等。2021年特種設備事故原因占比情況見下圖:
事故原因按設備分類如下:
1.壓力容器事故1起,為作業人員違章作業。
2.電梯事故1起,為安全管理、維護保養不到位。
3.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3起,為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操作失誤。
三、特種設備能效狀況
全省2家鍋爐設計文件鑒定機構共對112臺鍋爐產品設計文件進行了設計文件鑒定和節能審查。
全省鍋爐制造單位出廠鍋爐625臺,平均測試熱效率分別為:燃油蒸汽鍋爐92.54%、燃氣蒸汽鍋爐94.05%、燃煤蒸汽鍋爐89.07%、其他燃料蒸汽鍋爐94.60%;燃油有機熱載體爐95.56%、燃氣有機熱載體爐92.55%、燃煤有機熱載體爐86.48%、其他燃料有機熱載體爐86.57%;燃氣熱水鍋爐95.00%;其他燃料熱水鍋爐90.00%。在用鍋爐能效測試4033臺,平均測試熱效率分別為:燃油蒸汽鍋爐88.15%、燃氣蒸汽鍋爐91.37%、燃煤蒸汽鍋爐85.60%、其他燃料蒸汽鍋爐82.30%;燃油有機熱載體爐86.15%、燃氣有機熱載體爐88.96%、燃煤有機熱載體爐85.88%、其他燃料有機熱載體爐81.70%;燃油熱水鍋爐90.38%、燃氣熱水鍋爐91.35%。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