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份以來,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以網絡直播營銷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為抓手,嚴厲打擊涉及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廣告違法、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類型的網絡直播違法行為,已立案的各類涉網絡直播營銷的案件16件,有效凈化了網絡直播營銷市場秩序。現將查處的第一批4件涉及網絡直播營銷的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望廣大網絡直播營銷市場主體引以為戒,切實增強自律意識,加強自覺審查,做到依法合規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也希望社會各界加強監督,發現網絡直播營銷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舉報投訴。
1.杭州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直播營銷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在淘寶平臺直播帶貨過程中多次使用 “最高”“最頂級”等用語,在銷售沉香產品時,使用套證的行為,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
2.杭州某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網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委托貴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加工生產了400瓶拌飯醬,并在其抖音平臺開設的店鋪上銷售。該產品標簽上標示“健康富硒”,瓶身標簽上標注“營養成分為每100g中硒的含量為2.6ug,營養參考值NRV%為5%”等內容。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附錄表C.1中要求,含量聲稱方式“富含硒”,硒的含量要求每100g中營養參考值NRV%≥30%,當事人銷售的拌飯醬中,硒的含量顯然達不到標稱“富含硒”的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屬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沒合計3613.66元的行政處罰。
3.杭州某絲綢有限公司直播營銷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抖音平臺開設的店鋪直播銷售真絲產品時介紹該產品為“百分百桑蠶絲”,經過檢驗實際含量僅為93.6%。
當事人上述行為屬于《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情形,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第一款之規定,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4.杭州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直播營銷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抖音平臺上開設的店鋪內直播銷售西洋參時,直播背景板宣傳有“糖低低 壓低低 指低低”“脾胃虛寒”“新肌梗塞”“冠心病”等變形字樣。經查,該款西洋參屬于普通食品。上述直播背景板內容由當事人提供相應素材,委托長治市圈生圈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制作,廣告制作費用是40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構成了在普通食品廣告中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來源:拱墅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