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以來,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打擊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食用植物油摻雜摻假、宣稱“減肥”“壯陽”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質量違法、加油站計量作弊、“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制售翻新“黑氣瓶”、劣質燃氣具、超期未檢電梯等十類違法行為。依托“鐵拳”機制,深化開展打擊整治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包裝飲用水,未按注冊配方生產銷售保健食品,假冒偽劣農資產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商品過度包裝,電動自行車違法改裝,兒童用品產品質量問題,疫情期間非法制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和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有關涉老相關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查辦一批讓人民群眾廣泛稱道、對違法分子有力震懾的“鐵案”,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營商環境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場監管執法為民“鐵拳”品牌。現將第五批12個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九江市湖口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九江市恒通貿易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案
2022年5月13日,九江市湖口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九江市恒通貿易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的行為,作出沒收液化氣鋼瓶97只、沒收違法所得11萬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6日,湖口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九江市恒通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發現當事人車間內有超期未檢鋼瓶27只,現場還發現充裝槍頭2只,壓縮機1臺,電子臺秤1臺。當事人無法提供充裝許可證,充裝工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該局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執法人員調取當事人微信銷售記錄,并調查核實,當事人充裝、銷售液化氣共計11萬元,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銷售臺賬進行了封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湖口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液化氣鋼瓶作為特種設備,同時也是居民日常生活經常使用的產品,關系著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家庭穩定,涉及面廣,影響大,對未經許可和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違法充裝,必須給予嚴厲打擊。市場監管部門對特種設備行業存在的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景德鎮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碧泉庵純凈水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案
2022年5月30日,景德鎮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碧泉庵純凈水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4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景德鎮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執法檢查并抽樣檢驗,景德鎮市碧泉庵純凈水廠生產的“碧泉庵包裝飲用水”,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該批次“碧泉庵包裝飲用水”共生產了80桶均已銷售,違法所得為2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景德鎮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包裝飲用水中余氯過量對呼吸系統有傷害,易與水中有機物反應,長期飲用的話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此案的查處 ,警示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讓群眾喝得放心。
萍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湘東區忠誠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壞加油機計量準確度案
2022年6月30日,萍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湘東區忠誠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壞加油機計量準確度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破壞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沒收涉案加油槍主板、沒收違法所得47.91萬元、罰款2000元,總計48.1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5日,萍鄉市市場監管局對萍鄉市湘東區忠誠加油站有限公司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站加油機監控微處理器序號存在無法讀取和微處理器序列號與原始記錄不符等情況,執法人員遂對涉案加油機主板進行了抽樣送廠家鑒定,結論為:“主板硬件未發現異常,監控CUP序列號對比出廠狀態不一致。”。經調查,該加油站提供的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成品油購銷存明細賬》上顯示其銷售的柴油進少銷多,差額達57.36噸,以其銷售價7.1元/升計算,涉案金額約479124.69元,當事人承認其更改加油機主板程序數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計量法》第十六條規定,萍鄉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加油站經營者為獲取更高利潤,在加油機上做手腳短斤少兩,自以為作弊手段高明,很難被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加油機計量作弊等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利用加油機實施計量作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計量違法行為,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新余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新余天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其他廣告中使用易使推銷的商品與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案
2022年6月15日,新余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新余天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其他廣告中使用易使所推銷的商品與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8日,新余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對新余天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其經營的兩款商品說明書上使用醫療廣告用語,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內容。經查,當事人通過免費發放雞蛋、小禮品等形式吸引老年人來店聽課,并對老年消費者介紹商品說明書上的內容宣稱其經營的商品具有的功效,存在誤導消費者對其推銷的商品與醫療器械相混淆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新余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本案中,經營者抓住老年人群體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通過發放小禮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聽課,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向老年人宣稱其經營的商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從而抬高普通商品的價格引誘老年人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行為,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鷹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信江新區榮興便利店經營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食品案
2022年6月,鷹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信江新區榮興便利店經營腐敗變質、感觀性狀異常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變質“港式面包”、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14日,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對信江新區榮興便利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貨架上擺放有預包裝“港式面包”,內有8盒面包表面長有霉點,已腐敗變質。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立案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鷹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校園食品安全關系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牽動著千家萬戶。食品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查處本案對校園周邊其他經營戶起到良好的威懾和警示作用。
贛州市于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贛州梁隆置業有限公司銷售商品房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2年1月19日,贛州市于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贛州梁隆置業有限公司銷售商品房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贛州市于都縣市場監管局接舉報投訴,反映贛州梁隆置業有限公司涉嫌有虛假宣傳的行為。2021年2月10日,該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明知開發的中梁貢江壹號院商品房項目42戶洋房一樓沒有圍院設計規劃的事實情況下,仍宣稱“洋房一樓帶私家庭院”,其銷售人員與購房業主在介紹或交談中,以口頭或微信聊天等方式宣傳洋房一樓有圍院。在向業主交房時洋房一樓并沒有圍院,只有普通的公共綠化草坪。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還妨害市場監管部門依照《反不正競爭法》履行職責,拒絕、阻礙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第十四條的規定,于都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購房款作為家庭的大額支出,一旦被虛假宣傳蒙騙,消費者受到的損失是巨大的。本案的有力查處,對規范當地房地產行業經營具有重要警示作用。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房地產虛假宣傳行為,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和房產交易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銷售市場健康發展。
贛州市尋烏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茂森林農資有限公司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登記證號生產生物有機肥料案
2022年6月13日,贛州市尋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贛州市茂森林農資有限公司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登記證號生產生物有機肥料的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生物有機肥料,罰沒10.1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18日,贛州市尋烏縣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對贛州市茂森林農資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廠房內有一條肥料生產流水線,旁邊堆放有未裝袋的生物有機肥原料120噸,已裝袋的某生物菌型有機肥若干袋,空包裝袋1000余個,該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私下印制某生物菌型有機肥包裝袋5000個,并購進生物有機肥原料,再用印制的包裝袋進行生產包裝,以750元/噸的價格對外銷售。至案發日,當事人共生產100噸某生物菌型有機肥,涉案貨值金額7500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尋烏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肥料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其質量將影響農作物長勢,關乎到農民群體的整體收成。本案當事人從別處購來所謂的化肥原料,經過“翻包”后,改頭換面變成專用途化肥,產品質量和使用效果無法保證,極易給農民造成經濟損失。該案的成功查處,將有效震懾轄區內的肥料生產廠家,督促其守法經營,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安全。
宜春市上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久愛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2年1月30日,宜春市上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高縣久愛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月14日,上高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上高縣久愛堂成人用品有限公司在某網絡平臺注冊“久堂個護”網絡店鋪,在店鋪展示經營的產品網頁圖片上,對外宣傳治療多種婦科疾病等內容。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上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普通產品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嚴重損害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及身心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對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全面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
宜春市豐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美康之家乳品店發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案
2022年6月2日,宜春市豐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豐城市美康之家乳品店發布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行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27日,豐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豐城市美康之家乳品店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2022年4月12日在其微信群中宣稱該產品有消炎止痛、祛腫化瘀、疏通經絡、排寒濕、修復受損細胞等作用,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并現場發現鴯鹋油膏共74瓶。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豐城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近年來,一些人利用中老年消費群體關注身體健康而防范能力較低的特點,用盡各種手段忽悠購買各種宣稱具有治療作用的產品,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全面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
吉安市永新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江西騰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電梯案
2022年4月14日,吉安市永新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江西騰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過檢驗有效期電梯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7日,永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江西騰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使用某小區6臺電梯進行安全監察,發現該6臺電梯超過檢驗有效期,未經檢驗合格仍在使用。經查,當事人管理使用的6臺電梯都雖已辦理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但現場無法提供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報告,且均已超過有效期。當事人的行為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之規定,永新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當前,電梯已經成為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礎設施,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生命安全,其社會關注度越來越高,使用超期未檢電梯會給人們出行帶來極大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重拳整治使用超期未檢電梯等違法行為,保障公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桂某波無照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案
2022年6月16日,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桂某波無照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的行為,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作出沒收不合格車用柴油17.79噸,沒收違法所得24.5元,罰款12.96萬元的行政處罰,并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其無照經營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2日,撫州市東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某鎮一間民房院內發現1個地下儲油罐,罐內存有大量柴油,當事人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待銷的車用柴油予以查封扣押并取樣送檢,經檢驗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2月27日以5960元/噸的價格購進車用柴油18噸,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以6000元/噸共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210公斤,涉案貨值共計108000元,違法所得24.5元。當事人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的經營行為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同時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擅自從事車用柴油經營活動,其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規定,東鄉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無證無照經營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不但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還會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查處,著力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成品油消費者合法權益。
撫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淘氣玩具店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商品案
2022年5月20日,撫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淘氣玩具店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市場監管局接舉報,反映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超市門口的娃娃機里在銷售盜版“冰墩墩”商品。經調查核實,該娃娃機經營主體為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淘氣玩具店,當事人于2022年3月13日在陌生人手中采購了23個“冰墩墩”毛絨娃娃,并直接放入經營場所的娃娃機中供消費者投幣抓取,采購時未查驗對方的合法主體資格、未索票索證,也未留存對方的聯系方式。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撫州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稱屬于我國法律法規確定的奧林匹克標志,未獲北京冬奧組委會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稱。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查處其違法行為,引導經營者嚴格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提升全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通訊員 胡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