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21日,江西省贛州市崇義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一條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涉及崇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期)。
通告顯示,崇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出崇義縣2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個體、小作坊)2批次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1、被抽樣單位:崇義縣上賓水果副食店經營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樣品名稱:香蕉;規格型號:散稱;生產日期:不詳。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崇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如下: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1.沒收非法所得金額:21元。2.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
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
(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2、生產經營單位:崇義縣京九食品加工廠生產經營的原味香瓜籽(炒貨類)
(一)抽檢基本情況。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規格型號:散稱,生產日期:2022.4.10。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崇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如下: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1.沒收非法所得金額:30.75元。2.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
(三)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