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日,重慶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北碚嘉陵風情街分店因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被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5月16日,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重慶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北碚嘉陵風情街分店檢查發現,在當事人貨架上擺放有戶外驕陽輕透無感防曬乳1瓶、雪瑩亮采每日防曬精華乳1瓶、舒緩健膚溫和防曬乳1瓶、雅漾修護舒緩免洗潔面乳1瓶、理膚泉舒緩調理溫泉水噴霧1瓶、雅漾恒潤肌活保濕精華液1瓶,上述化妝品均已超過有效期。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化妝品經營者擅自配制化妝品,或者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重慶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北碚嘉陵風情街分店罰款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