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類信息公示(濟市中)市監綜處罰〔2022〕190號。涉及濟南市中魚王水產行(經營者:丁忠欣)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類別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行政相對人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決定日期 | 作出處罰決定機關 |
(濟市中)市監綜處罰〔2022〕190號 | 濟南市中魚王水產行(經營者:丁忠欣)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處罰 | 1、沒收違法所得壹佰零陸元捌角(106.80元),對其使用的工具、設備等物品不予沒收;2、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罰沒款兩項共計伍仟壹佰零陸元捌角(5106.80元)。 | 濟南市中魚王水產行(經營者:丁忠欣);92370103MA94722C1N | 經營者:丁忠欣 | 2022/7/25 | 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