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二批網絡直播營銷典型違法案件。其中涉及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網店發布違法廣告和“霸王條款”案。具體信息如下:
當事人在自營購物平臺銷售的皓熙芹菜酵素(原汁)、皓熙蒲公英酵素(原汁)產品頁面中有涉及清熱解毒,消腫止痛等內容;同時發現,該平臺積分商城活動規則中有“兌換的產品,非質量問題,不支持退換貨”、“最終解釋權歸活動方所有”的內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和《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綜上,對當事人發布含有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己對提供的商品依法應當承擔的保證責任和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的違法行為合并處罰:1、給予當事人警告;2、處罰款人民幣103,000元整。
(來源:拱墅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