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16日,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2022年第29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涉及柳州市三江縣和灃氣體有限公司涉嫌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液化石油氣瓶。
序號 | 行政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 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岀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備 注 |
1 | 柳市監處字〔2022〕97號 | 柳州市三江縣和灃氣體有限公司涉嫌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液化石油氣瓶 | 柳州市三江縣和灃氣體有限公司 | 91450226MA5MYRKG3X | 甘榮耀 | 當事人充裝的1只液化石油氣瓶不符合《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 23-2021)的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充裝單位應當建立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禁止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屬于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的違法行為。 |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充裝許可證:(二)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的”,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27項“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3臺次以內或氣瓶數量20只以下的”,現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停止充裝不符合氣瓶安全技術規程的氣瓶的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000元(叁萬元整),上繳國庫。 | 主動履行;履行期限2022年8月26日 | 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