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深圳市仁南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鹽田分店因發布虛假廣告,被罰款900元。
處罰依據顯示,深圳市仁南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鹽田分店廣告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