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莎士比爾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據悉,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5日對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進行立案調查。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該局于2022年6月22日至上海市普陀區遠景路662號107室上海莎士比爾實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當事人持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持有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現場檢查時查見經營場所內有空氣炸鍋2臺,冰柜內查見預包裝烤腸4袋,散裝半成品薯條3盒。就餐場所查見客人堂食烤腸,菜單上標有“烤腸58元 炸薯條18元”字樣。
經調查,當事人自2022年6月1日起,在未取得熱食類食品制售經營項目的情況下,擅自對外從事餐飲服務,銷售烤腸、炸薯條,至案發,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貨值金額共計808元,違法所得共計464元。案發后,當事人立即停止了經營餐飲服務項目的行為,并主動處理了剩余的食材和空氣炸鍋等工用具。
2022年8月10日,該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滬市監普罰告[2022]072022000445號《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之規定。
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違法經營貨值金額較低,所經營的食品主要為預包裝食品簡單加熱,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未造成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受損,案發后能主動停止餐飲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