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冷酷食足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經查證,當事人系一家專業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的企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8日期間,當事人作為委托方生產經營“北蟲草胡椒雞肉面”共計492袋,上述產品配料中添加北蟲草實為蛹蟲草,產品標簽上未標注不適宜人群。至案發時,上述產品已無庫存。當事人經營的涉案產品的貨值金額為人民幣6051.6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594.08元。
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系專業從事食品銷售經營的企業,理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涉案產品配料含有“蟲草花”,實為“蛹蟲草”,根據有關規定“蛹蟲草”屬新資源食品,采用其作為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應該在其標簽、說明書中按公告標注不適用人群。案發后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的調查,主動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對自身錯誤認識深刻,且在案發前已經對相關產品進行停產,故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產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告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預包裝食品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預包裝食品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該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決定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1594.08元;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