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網站近日公布的處罰信息(京延市監處罰〔2022〕664號)顯示,北京味道精靈餐飲有限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被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2022年6月6日,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北京味道精靈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當事人”)進行監督抽檢。2022年6月27日,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編號為No:A1C607013A1F61B9980的檢驗報告,報告中反映當事人采購的牛蛙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2年6月28日,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編號為No:A1C607013A1F61B9980的檢驗報告,當事人未提出異議。當事人自述于2022年6月6日從北京隆盛超市購進涉案食品原料牛蛙,進貨數量合計是2.35kg,進價22.6元/kg,進價合計53.11元。2022年6月6日作為樣品共抽檢牛蛙2.2kg,余下0.15kg牛蛙按照出肉率為50%,共計0.075kg,按照19元/100g進行銷售的,共計取得收入14.25元;上述違法生產經營的總貨值金額是26.68元,當事人違法所得為26.68元。當事人聲稱這批涉案食品原料牛蛙供貨者為北京隆盛超市,未能提供供貨商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
上述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