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龐鶴)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預付式消費十問十答,就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時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消費者和商家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時應重點關注哪些問題、消費者剛剛辦了卡還沒有使用想退卡怎么辦等十個問題進行了解答。
常見的預付式消費有哪些?
預付式消費一般指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是消費者預付費用后,可分次兌付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消費模式。消費者購買的超市卡、美容美發卡、健身卡等大都是單用途預付卡,預先繳納的裝修款、房屋租金、家具等商品訂購款一般不屬于單用途預付卡。
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時,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預付式消費時,消費者一定要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各項條款,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以防遇到糾紛后出現責任不清的問題。付款后,要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好合同、發票等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特別注意的是,不要向個人轉賬。
消費者和商家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時,應重點關注哪些問題?
簽訂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消費者應要求商家將與自身利益關系較大的事項寫入合同。按照《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的規定,合同至少要包含以下內容:雙方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經營者收款賬戶信息、預收金額、支付方式、履約保證措施;兌付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的內容、地點、數量、質量及兌付計算種類、收費標準、扣費方式;履行期限,以及經營場所自有或者租賃、租期;風險提示;贈送權益的使用范圍、條件及退款的處理方式;變更、中止、終止等情形預收款的處理方式;退款計算方法、渠道、手續費;掛失、補辦、轉讓方式;消費記錄、余額查詢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目前北京市有哪些合同示范文本可供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時使用?
截至2022年9月份,北京市商務、體育、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已分別出臺了6份合同示范文本,涵蓋零售、餐飲、居民服務、體育健身、成人體育培訓、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養老服務等領域。消費者和經營者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或直接使用這些示范文本簽訂預付式消費合同。
商家換了老板(名稱、法定代表人),消費者能否要求商家繼續提供服務?
商家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等事項,不得拒絕履行單用途預付卡消費合同義務。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提供服務。
預收費的商家關門閉店、聯系不上了,消費者應該如何維權?
若商家為連鎖品牌的分店,消費者可聯系其上級企業,要求其繼續提供服務或辦理退卡。若商家為獨立經營的經營者或者其上級企業拒絕承擔相關義務,消費者要保留好合同、發票等憑據,盡快向行政機關或消費者組織投訴,消費者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剛剛辦了卡還沒有使用,想退卡怎么辦?
根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消費者享有“七日冷靜期”。消費者自購買預付卡之日起七日內未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經營者退卡,經營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卡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全額退回預收款;消費者因購買預付卡獲得的贈品或者贈送的服務,應當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價款。若在“七日冷靜期”內商家拒絕退卡,消費者可向行政機關或消費者組織投訴。
消費者不想繼續用卡了,向商家提出退卡,商家不退怎么辦?
消費者和商家可以平等協商,自行和解。如果雙方簽訂有合同,應按照合同辦理。消費者和商家不能自行和解的,可請求消費者組織調解或向行政機關投訴,也可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商家稱要關門,委托其他商家為預付費的消費者繼續提供服務,消費者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若消費者接受其他商家繼續提供服務,要與兩個商家簽訂三方合同,避免日后維權無憑。若消費者不愿接受其他商家繼續提供服務,也可與商家協商退費。
針對預付式消費糾紛,消費者和經營者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消費者該怎么辦?
在規定期限內經營者、消費者雙方未達成調解協議,或者雙方明確表示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調解部門將依法終止調解,消費者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