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流通市場箱包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20%。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QB/T 1333-2018、QB/T 2155-2018等標準要求,對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標志、拉桿耐疲勞性能、行走性能、振蕩沖擊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體耐靜壓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沖擊性能、滾筒沖擊性能、箱(包)鎖耐用性能、縫合強度、摩擦色牢度、游離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扣件耐用性能、拉鏈耐用度、塑料插扣耐用性能。本次抽查未發現涉及安全性指標的項目不合格。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涉及標稱廣州市強健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鋁框拉桿箱;標稱廣州樂周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背包;標稱上海凡恩凡服裝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背包,不合格項目涉及振蕩沖擊性能、標志。
標志中的信息標注不全或標注不規范會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正確選購及使用;振蕩沖擊性能不合格的產品在負重情況下容易發生損壞,嚴重影響使用。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被檢主體及產品標稱的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