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寶安區軒之瑤校服旗艦店因銷售抽檢不合格商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寶處罰〔2022〕沙井212號顯示,該旗艦店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罰款735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處罰事由為: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深圳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1月1日。深圳市寶安區軒之瑤校服旗艦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黃調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