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河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聲稱減肥壯陽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質量違法和加油站計量作弊、“神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翻新“黑氣瓶”、超期未檢電梯、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違法違規行為,全省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違法案件。現將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鄭州市新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河南新麥點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9月21日,鄭州市新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河南新麥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15日,鄭州市新鄭市市場監管局收到重慶市、安陽縣市場監管局組織的監督抽檢檢驗結果通報線索,顯示河南新麥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妙趣友”牌肉松餅、“億佰冠”牌肉松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結果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月20日、4月12日分別生產兩批次“妙趣友”“億佰冠”牌肉松餅共計45箱,以40元/箱全部售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鄭州市新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開展食品監督抽檢,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守食品安全紅線。
案例二:駐馬店市上蔡縣市場監管局查處上蔡縣同心醫藥有限公司第五十六零售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31日,駐馬店市上蔡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蔡縣同心醫藥有限公司第五十六零售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60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9日,駐馬店市上蔡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執法人員對上蔡縣同心醫藥有限公司第五十六零售部涉嫌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予以核查。經查,該零售部于2022年1月購進食品黃金瑪卡30盒、紅鉆偉哥40盒、孟加拉虎30盒,購貨時未依法查驗供貨商資質,未依法履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2022年1月至3月該零售部違規銷售食品黃金瑪卡、紅鉆偉哥、孟加拉虎等性保健食品,共計3小盒60元,上述產品經抽樣檢驗,均含有“西地那非”藥品成分。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駐馬店市上蔡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西地那非是一種血管擴張劑,過量服用可能引發心腦血管方面的嚴重食源性疾患,不當服用也可能會傷害消化系統、血液和淋巴系統、神經系統等,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案例三:濮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濮陽市華龍區黃河電料門市部銷售侵權商標產品案
2022年10月10日,濮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濮陽市華龍區黃河電料門市部銷售侵權商標產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產品、罰款7.5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11日,濮陽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稱濮陽市華龍區黃河電料門市部存在銷售涉嫌侵權商標產品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經營場所存放的62盤涉案“鄭星牌電線”,經鑒定為侵權產品,執法人員依法予以扣押。檢查時,當事人已售出“鄭星牌電線”250盤,違法獲利1625元,違法經營額58541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濮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電力電線是用于電力傳輸的一種建材,電工材料與消防安全密切相關,關系到群眾生命安全。該案的查處,有力震懾了經營銷售侵權商標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確保電力電線產品質量。
案例四: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桐柏縣舒視鷹青少年視力健康科技店發布使用國旗、含有虛假內容的廣告案
2022年9月21日,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桐柏縣舒視鷹青少年視力健康科技店發布使用國旗、含有虛假內容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24日,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桐柏縣舒視鷹青少年視力健康科技店涉嫌虛假宣傳。經查,桐柏縣舒視鷹青少年視力健康科技店為吸引顧客在廣告頁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圖案,標注“改善提升視力、預防眼疾”等虛假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長對青少年身心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同時也促生了一些商家打著“關注青少年”的旗號,通過宣傳一些“偽科學”,將商品或服務的效果夸大宣傳。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五:漯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漯河市源匯區三友液化氣站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氣瓶案
2022年10月13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對漯河市源匯區三友液化氣站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氣瓶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9.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7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依法對漯河市三友液化氣站涉嫌充裝翻新氣瓶行為開展檢查。經查,該液化氣站從河南天邁氣瓶檢測有限公司購買檢測氣瓶140只進行充裝。執法人員對標示“河南天邁氣瓶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字樣的液化石油氣瓶予以抽樣檢驗,6只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液化石油氣瓶質量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教育引導企業加強管理,強化安全生產經營理念,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液化石油氣瓶安全治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特種設備事故。
案例六:洛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洛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違規收費案
2022年9月28日,洛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洛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違規收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價格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66.5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15日,洛陽市市場監管局對洛陽市第五人民醫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其涉嫌存在違規收費行為。經查,洛陽市第五人民醫院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多收取患者“病房取暖費”“空調降溫費”共計9089元,超標準收取患者“基礎麻醉費”“中頻脈沖電治療費”“急診留觀、床位費”共計15萬元,重復收取患者“靜脈采血費”“精神病護理費”“取暖費”“級別護理費”共計38.78萬元,未經審批收取患者“病房加床費”11.84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洛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看病貴”一直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違規收費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秉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片”理念,不斷整治和規范醫療機構收費行為,有力保障群眾對醫院服務收費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幫助患者減輕就醫看病負擔,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案例七:開封市順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開封市羅羅食品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花生酥(原味)案
2022年5月26日,開封市順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開封市羅羅食品廠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花生酥(原味)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4.8元;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7日,開封市順河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報告,標示該廠生產經營的花生酥(原味)“過氧化值”項目不合格。經查,當事人由于原料花生在倉庫儲存不當,造成生產出來的該批次花生酥(原味)過氧化值超標,被查處時已銷售64盒,違法所得104.8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開封市順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過氧化值是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種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食品的質量。食品嚴重變質時所產生的醛、酮、酸等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 ,導致腸胃不適 、腹瀉,甚至損害肝臟,長期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物會加劇心血管、腫瘤等慢性疾病。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案例八: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華標卓越認證(北京)有限公司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案
2022年7月1日,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對華標卓越認證(北京)有限公司遺漏認證規則規定程序要求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5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15日,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移交案件線索,顯示華標卓越認證(北京)有限公司在對河南龍爵服飾有限公司開展認證活動中,涉嫌違反認證規則。經查,華標卓越認證(北京)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對河南龍爵服飾有限公司認證并初次頒證定期進行監督審核,2020年3月24日河南龍爵服飾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地址搬遷,企業負責人發生變化,而華標卓越認證(北京)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對河南龍爵服飾有限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年度監督審核中,認證客戶的檢查記錄不符合條款為空白;認證客戶的名稱、地址、認證范圍均不符合認證程序的要求。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新鄉市封丘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企業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標志著該企業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具備持續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誠信傳遞方式。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認證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有力保障了認證工作的有序規范實施,對企業提高產品質量,社會建立誠信體系,促進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案例九:許昌市禹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晟浩酒吧向未成年人銷售酒品案
2022年7月20日,許昌市禹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晟浩酒吧向未成年人銷售酒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8.5元;罰款48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3日,許昌市禹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禹州市晟浩酒吧允許其女兒及其四名同學(均系未成年人)進入酒吧消費。經查,該酒吧向五名未成年人銷售啤酒、蘇打配制酒13瓶,其中酒精度為3.1%的樂堡啤酒5瓶,酒精度為4.7%的白熊啤酒1瓶,未成年人禁止飲用的蘇打配制酒7瓶,共消費185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許昌市禹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行業規章均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或者勸誡未成年人不要飲酒的規定,禁止酒吧、網吧、游藝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營業性娛樂場所向未成年人開放。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查向未成年人無底線推銷食品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例十:鶴壁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分局查處鶴壁市開發區眾城曹曹酒城便利店超出食品經營許可證核準的經營項目,擅自在網絡上銷售分裝啤酒案
2022年11月3日,鶴壁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分局依法對鶴壁市開發區眾城曹曹酒城便利店超范圍在網絡平臺銷售分裝啤酒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沒收違法所得1653.6元;罰款8.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22日,鶴壁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分局在監督檢查時發現,鶴壁市開發區眾城曹曹酒城便利店在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變更的情況下,從2022年4月起,將其購進的24桶共480升“斑馬精釀”啤酒,按1升/瓶進行分裝后在其門店內和曹曹酒城App上進行銷售,截至案件調查時獲利1653.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鶴壁市市場監管局直屬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網絡不是食品經營法外之地,食品生產經營者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電商平臺應強化源頭管控,加強商家管理,建立專業有效的審核機制。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打擊網絡食品銷售違法行為,嚴懲食品行業中的非法逐利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