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以來,甘肅省酒泉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問題,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為抓手,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查辦了一批與人民群眾緊密相關的違法案件,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依照安全規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生產案
2022年9月26日,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依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生產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20日,酒泉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對酒泉海創環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主蒸汽旁路壓力管道進行安裝監督檢驗過程中發現,由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裝的壓力管道,焊接接頭經射線檢測,焊縫(管路編號為:350A-LS-111-G30、焊口號為:ZQPL-12)不符合NB/T47013.2-2015《承壓設備無損檢測》Ⅱ級合格要求,檢測結果不合格。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未依照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特種設備生產的違法事實。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壓力管道是一種承壓設備,對壓力管道安裝后進行全面檢測,能夠有效保證產品安裝質量和壓力管道安全使用。安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壓力管道安裝檢驗,絕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忽視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市場監管部門將以“零容忍”的態度抓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甘肅酒泉西漢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案
2022年7月8日,肅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甘肅酒泉西漢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沒收32瓶(500ml/瓶)西漢酒泉一壇香白酒和305升西漢酒泉一壇香基酒,罰款6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30日,根據投訴舉報線索,肅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甘肅酒泉西漢酒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必須依法取得許可,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不僅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還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該案的查處,嚴厲打擊了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從源頭上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提高了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
3.金塔縣朋來超市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7月14日,金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金塔縣朋來超市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2盒,沒收違法所得30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1日,金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金塔縣朋來超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利強挑逗果味酸糖”外包裝袋標注有“挑逗”、“挑動你的味蕾”“激烈50秒,你要堅持住!”“你有多少勇氣?5秒嘗到味道了吧?10秒還能堅持……15秒我們知道你在備受煎熬……20秒現在你能感受到刺激了吧……25秒勝利快屬于你……30秒你勝利了!”等惡搞、低俗、軟色情的文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當事人銷售含有低俗、暴力、不良誘導內容標簽標識的食品,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市場監管部門始終堅持“利劍高懸”,督促引導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規范經營,做到不進、不存、不銷“無底線”食品,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防護網”,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消費環境。
4.酒泉醫美時光整形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審查發布廣告案
2022年5月31日,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酒泉醫美時光整形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責令停止發布,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作出罰款1264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21日,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酒泉醫美時光整形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酒泉市肅州區鼓樓附近的6個公交站亭發布了時光整形醫療廣告,上述醫療廣告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經調查確認,該公司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醫療美容廣告與消費者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息息相關,是一種特殊的商業廣告。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在發布前向有關部門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通過對該案的查處,有效規范了醫療廣告行為,進一步凈化了醫療市場競爭環境。
5.肅州區摩指王朝足浴店經營化妝品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2年9月26日,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肅州區摩指王朝足浴店經營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化妝品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14日,該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時發現,肅州區摩指王朝足浴店經營的“思扉爾?洗發水、沐浴露”現場不能提供化妝品備案手續。經調查確認,該店未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化妝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既是合規經營的起點,也是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的有效手段。該案的查處,進一步提高了化妝品經營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了內部管理制度,依法規范了經營行為,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6.金塔縣教育書城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商品案
2022年4月2日,金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金塔縣教育書城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商品4款29件,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3日,金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開展“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中,發現金塔縣教育書城銷售含有“冰墩墩”“雪容融”的掛件、掛匙扣29件。經查證,該書城銷售的掛件、掛匙扣上掛有冰墩墩、雪容融標志,冰墩墩、雪容融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志愿者標志實施保護的公告》保護標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和第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和名稱屬于我國法律法規確定的奧林匹克標志,未獲北京冬奧組委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和名稱。該案的查處既履行了知識產權保護職責,又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7.玉門市老三蔬菜水果店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2年4月15日,玉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玉門市老三蔬菜水果店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的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共1個品種109盒,沒收違法所得318.5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2月15日,玉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玉門市老三蔬菜水果店進行現場檢查,在其店內東側貨架上發現王守義十三香(凈含量:45克,生產批號:202110066F2J,生產者名稱:駐馬店市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有限公司)109盒。經鑒定,該單位銷售的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既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又誤導、欺騙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發揮行政執法震懾力,切實保護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8.肅州區艾德康生活便利店銷售食品虛假宣傳案
2022年9月14日,肅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肅州區艾德康生活便利店銷售食品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960元,處以違法所得四倍的罰款1584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9日,酒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肅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聯合檢查中,發現肅州區艾德康生活便利店內有36位老人正在體驗該便利店的“高效聚能養生儀”,執法人員在其經營場所還發現1本書名為“相信地龍有奇跡”的宣傳資料、2張“科明SOD團購政策”宣傳彩頁、“科明SOD膠囊”銷售收據存根。該便利店提供了“科明SOD膠囊”宣傳PPT課件。PPT課件中含“心梗做支架、高血脂、高尿酸、腫瘤、乳腺癌手術、化療、白癜風、胃病、三級胃糜爛,本品可降低血中總膽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具有調節血脂的保健作用,可預防動脈粥樣硬化,預防高血脂引起的心腦血管疾病”等存在虛假宣傳,誤導老年人的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銷售食品虛假宣傳的違法事實,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老年人防范意識薄弱,識騙防騙能力不足,往往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獲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這些不法分子以老年群體為重點對象,以會議營銷、視頻講座等方式對商品及服務的性能、功能作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產生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市場監管部門將深入推進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來源:甘肅省酒泉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