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河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聲稱減肥壯陽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質量違法和加油站計量作弊、“神醫”“神藥”等虛假違法廣告、醫療美容領域虛假宣傳、翻新“黑氣瓶”、超期未檢電梯、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違法違規行為,全省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違法案件。現將第十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鄭州軒生堂藥業有限公司未按照注冊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保健食品案
2022年7月19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鄭州軒生堂藥業有限公司未按照注冊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軒生堂牌四懷糖脂安膠囊”36.97萬粒,沒收違法所得2.9萬元;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和《保健食品注冊批件》;對法定代表人張某某作出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罰款201.14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9月23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保健食品國抽不合格報告,顯示當事人生產的保健食品“軒生堂牌四懷糖脂安膠囊”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留樣產品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河南廣電計量檢測有限公司檢驗,該公司6個批次留樣產品中的2個留樣產品檢出“麻黃堿”。2021年9月29日,當事人提出復檢申請,經檢驗,結果仍檢出“偽麻黃堿”“甲基麻黃堿”“麻黃堿”等成分。該公司未按照注冊的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更加重視生活品質和生活質量,尤其中老年群體對保健食品的需求與日俱增。目前國內保健品市場種類繁多,良莠不齊,導致一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為了追求最大利益,違規違法生產的現象層出不窮,這不僅直接對保健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還給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帶來了危害。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案例二:周口市太康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吳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8月22日,周口市太康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吳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8月15日,周口市太康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一處民房內生產加工減肥產品。執法人員根據線索依法對涉事窩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生產設備5臺、壓片糖果和原料400余公斤,執法人員依法將涉案產品予以扣押并抽樣送檢,經檢驗,涉案產品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經查,自2022年3月起,吳某在網上購買果粉、利尿素、纖維素、西布曲明、硬脂酸鎂、白糖等原料,利用壓片機生產減肥糖果、減肥膠囊、減肥咖啡等減肥產品,并通過“淘 寶”“拼 多 多”等平臺聯系買家進行銷售,產品銷售至全國多個省、市(區)。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構成犯罪。周口市太康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西布曲明是一種我國已經禁止銷售的“減肥藥”,可抑制食欲中樞,促使人體的胃部飽脹感增強,食欲下降,從而達到減肥的目的,但同時也會增加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嚴重時可致腦中風甚至死亡。將此類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是落實“四個最嚴”的體現,有力警示了部分唯利是圖的經營者,莫違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案例三: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查處召陵區永豐彩鋼廠使用未經檢定特種設備案
2022年6月24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依法對召陵區永豐彩鋼廠使用未經檢定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處罰款11.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7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依法對召陵區永豐彩鋼廠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廠房內安裝有一臺門式起重機,工人正在操作起重機進行吊裝作業。該公司未能提供門式起重機的定期檢驗報告,其行為涉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經查,召陵區永豐彩鋼廠于2016年8月安裝該門式起重機,隨即投入使用,其間未進行定期檢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設備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及時排除事故安全隱患,保證特種設備正常運轉。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采取多種監管措施,消除問題隱患,確保企業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
案例四:開封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開封市卡麥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19日,開封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開封市卡麥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4153.5元;罰款6.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9日、8月25日,開封市市場監管局先后收到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和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報告》,顯示標識開封市卡麥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 “卡麥迪”牌小麻花(香蔥味)、“米谷多”牌唇香小麻花(咸香芝麻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月7日生產“卡麥迪”牌小麻花(香蔥味)30件,銷售價格為67.5元/件,已全部售出;2022年1月20日生產“米谷多”牌唇香小麻花(咸香芝麻味)33件,銷售價格為64.5元/件,全部售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開封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食品監督抽檢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守食品安全底線。
案例五:新鄉市延津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艾伊薩”清真水餃注冊商標侵權案
2022年9月21日,新鄉市延津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艾伊薩”清真水餃注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9月16日,新鄉市延津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一輛自河北發往陜西的冷鏈貨車滿載餃子停靠在延津縣境內,該批冷凍水餃涉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經查,馬某某在未經商標持有人許可的情況下,與河北瑪格萊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簽訂委托加工協議生產加工“艾伊薩”清真水餃2440箱,違法經營額17.81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規定,新鄉市延津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山寨食品”的商標侵權行為不僅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對食品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為保障食品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侵權假冒偽劣產品的不法行為,凈化市場交易環境,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案例六:洛陽市偃師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偃師區御尚品油脂調味品加工廠香油非法添加案
2022年6月2日,洛陽市偃師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偃師區御尚品油脂調味品加工廠生產香油非法添加“香油精”的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
2021年10月,洛陽市偃師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外省多份關于偃師區御尚品油脂調味品加工廠生產香油的《檢驗報告》,稱香油產品中檢出“乙基麥芽酚”成分,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2月,偃師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監督其拆除全部機器設備。2022年4月,該局再次收到其生產香油的不合格報告,標示的生產日期為設備拆除后。洛陽市偃師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深入調查,發現其新的非法加工窩點,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生產的香油及生產工具、設備等予以扣押。因案值達到刑事追訴標準,洛陽市偃師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乙基麥芽酚”是香油精的主要成分,國家標準明確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攝入過多“乙基麥芽酚”,易引起肝腎損傷,影響骨骼生長。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食品非法添加的違法行為,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七: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查處河南正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水、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案
2022年12月9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依法對三門峽市河南正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水、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款1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日,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收到舉報,稱河南正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中原世紀苑項目商鋪存在不合理加價收取電費、水費的行為。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委托河南萬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當事人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的收費進行審計,顯示扣除損耗后多收電費價款金額為15.08萬元;多收取用戶水費價款金額為3.48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三門峽市市場監管局專業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供水供電等公用事業是市場經濟運行的重要保障,關系營商環境的優劣和市場主體的發展,供水供電環節收費問題點多面廣、情況復雜,市場監管局將持續規范轉供電主體收費行為,督促其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推動政策落到實處,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持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實體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案例八:安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內黃縣華豫豆制品廠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黃豆豆油皮案
2022年11月8日,安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內黃縣華豫豆制品廠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黃豆豆油皮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21.6元;罰款6.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22日,安陽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國抽不合格報告,稱內黃縣華豫豆制品廠生產經營的黃豆豆油皮(生產日期:2022年5月15日),經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檢驗結論不合格。2022年8月24日,當事人提出復檢,復檢結論為不合格。經查,該批次食品生產8箱,每箱36袋,已全部售出,貨值金額921.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安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常見的防腐劑,主要應用在飲料、調味劑以及腌制食品中,不允許添加于豆制品,若長期過量食用苯甲酸超標的食品,會對肝臟功能產生損傷。市場監管部門對于超限量、超范圍添加防腐劑的食品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違法行為,用實際行動捍衛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九: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桐柏縣華源成品油銷售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E92#、E95#車用乙醇汽油的質量案
2022年11月23日,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桐柏縣華源成品油銷售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標準的E92#、E95#車用乙醇汽油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546.76元;罰款10.1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0日,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桐柏縣華源成品油銷售有限公司開展監督檢查,并對銷售的汽油進行抽檢,經檢驗,當事人經營該抽檢批次E92#、E95#車用乙醇汽油所檢項目中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20日從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購進E92#、E95#車用乙醇汽油,其中,E92#車用乙醇汽油共購進2噸,購進價格8820元/噸,銷售價格6.88元/升;E95#車用乙醇汽油購進1.5噸,購進價格9730元/噸,銷售價格7.68元/升,已全部售出,貨值金額33781.76元,違法所得1546.7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南陽市桐柏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既是提升成品油質量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當務之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成品油質量抽查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成品油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案例十: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查處漯河市漯灣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使用偽造冒用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包裝箱案
2022年9月21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對漯河市漯灣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鹵制豬頭肉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使用偽造冒用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外包裝箱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外包裝箱40個,沒收特級豬頭肉156件,沒收違法所得4000元;罰款19.9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月4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根據線索,依法對漯河市漯灣食品有限公司監督檢查。檢查現場發現,漯河市漯灣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購進生豬頭肉,經過加工處理,制成非即食的特級豬頭肉食品199件進行銷售,銷售金額4000元。經查,上述食品外包裝箱標注為偽造冒用其廠名廠址、食品生產許可證,系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鹵制豬頭肉預包裝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的“黑作坊”,嚴厲打擊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案例十一:三門峽市澠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涉嫌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灌裝白酒案
2022年11月17日,三門峽市澠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李某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灌裝白酒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罰款40.2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2日,三門峽市澠池縣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轄區一倉庫內存放有標識為河南東方國陶酒業有限公司字樣的白酒產品、原酒、空酒瓶及生產白酒所需相關產品等,當事人無法提供白酒生產許可證。經查,該倉庫租賃人李某通過電話聯系,購買用于灌裝散裝白酒1.5噸,貨值金額3萬元;倉庫罐裝成品白酒貨值金額1.022萬元,貨值總額4.022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三門峽市澠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假酒使用偽造產品商標和外包裝,使大部分消費者難以辨別,極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購,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市場監管部門結合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對該類案件的查處,極大地震懾了假酒生產經營者,也對不履行查驗義務的各類食品經營者起到了懲戒和教育作用。
案例十二:信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某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冷凍肉制品案
2022年8月22日,信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李某某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冷凍肉制品的違法行為,現場查扣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冷凍肉制品130余噸、重型半掛運輸車5輛。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
2022年8月22日,信陽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在固始縣方集204省道下口蛇口附近有進口冷鏈食品分包窩點,并有可疑車輛長時間在附近停留。信陽市固始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可疑窩點開展突擊檢查,現場查獲運輸車5輛,車內裝載有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冷凍肉制品5681箱、130余噸,貨車司機及押車人員現場無法出示該批貨物的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材料且不能提供貨主及運輸目的地等信息。因案情涉及信陽市多地,2022年9月1日,固始縣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線索移送信陽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調查處置。經查,查獲的進口冷凍肉制品包裝標簽顯示原產地為巴西、巴拉圭,為國家防疫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信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物流運輸走私凍肉及制品隱蔽性強,安全隱患大。當事人無法出示該批貨物的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材料,不明冷凍肉一旦流向市場,會對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威脅,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不明冷凍肉,有效阻止食品安全隱患的發展,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密切協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來源:河南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