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近日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櫻花貝拉貿易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秋梨膏宣稱無糖卻無法證明
京興市監處罰〔2023〕3號顯示,北京櫻花貝拉貿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銷售的胚子笑秋梨膏,商品頁面宣傳該產品為“無糖”,該公司無法提供該產品符合無糖標準的檢測報告。該廣告是其委托馬某某制作,廣告制作費用為300元。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本網查詢該項條文看到有如下規定: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該局對北京櫻花貝拉貿易有限公司罰款1200元并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該條文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核桃堅果大列面包宣稱無糖卻無檢測報告
京興市監處罰〔2023〕4號顯示,北京櫻花貝拉貿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網站銷售的核桃堅果大列面包,商品頁面宣傳該產品為“無糖”,該公司無法提供核桃堅果大列面包符合無糖標準的檢測報告。商品頁面廣告是公司委托馬思齊制作,廣告制作費用為300元。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罰款900元并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另據企查查平臺顯示,除了食品外,該公司早前還因涉嫌進口、銷售未經檢驗的進口化妝品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386元并沒收違法所得462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櫻花貝拉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網上銷售日用品、工藝美術品、文具用品、體育用品及器材、針紡織品、服裝鞋帽、化妝品、衛生用品、玩具、廚房用具、衛生間用具、原糧、電子產品、鐘表、眼鏡、箱包、樂器、照相器材、珠寶首飾、通信器材、五金交電(不含電動自行車)、家用電器、燈具、裝飾品;銷售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