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近日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桐雪記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相關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超出許可范圍銷售冷食類食品
京技管市監處罰〔2022〕214號顯示,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熱食類食品制售。自2022年9月6日至9月21日在某平臺超出許可范圍銷售“涼拌腐竹”“涼拌土豆絲”等冷食類食品。共計銷售“涼拌腐竹”14份,“涼拌土豆絲”15份,單價都是7元/份,貨值金額203元,違法所得203元。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認為,當事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三十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當事人罰款3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03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12月28日。
提醒:“涼菜”不能網上隨便賣
涼拌腐竹、涼拌土豆絲,很多商家知道這些菜讓人胃口大開,也瞄準商機在推出菜品。但是,“涼菜”在網上不是想賣就能賣的。
上述處罰顯示,當事人違反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其中規定: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網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許可的類別范圍銷售食品,入網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除外。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曾表示,在日常餐飲安全監管中,他們會遇到很多規模較小餐飲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現無冷食制售許可制作涼菜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柔性處理原則。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處于5000元左右的罰款”。戴芙蓉還強調,若是餐飲店在無許可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外賣平臺銷售涼菜則不適用于柔性處理原則。因為外賣銷售涼菜在運輸過程中風險更大,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需給予當事人相應罰款處罰。
為何冷食類制售要求條件相對較多?
對于冷食類食品為何制作銷售要求的條件較多較高,本網也采訪了某食品方面的專家。“涼菜”屬于冷食類食品,是冷加工,食用前不再加熱,加工過程中稍不注意或貯存不當,很容易被細菌污染,食用后會引發腸道疾病等。因此,冷食類食品一直被列為安全風險較高的食品,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在場地設置、設施設備和操作上要求更加嚴格,盡可能減少環境造成污染。
該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涼菜”時要選擇正規商場、超市等,在網上一些餐飲店購買相關食品時,可事先詢問是否取得相應許可,選擇具備涼菜制售資格的商家。收到食品后,要先查驗包裝是否使用封簽且對配送食品是否予以封口,包裝及容器是否清潔、完好,打開后看配送的食材是否變質或受到污染。如若出現問題,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等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