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朱濤)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市場監管局公布首批立案查處的涉疫藥品用品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湖南某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大幅度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
12月16日,湘潭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湘潭市某某大藥房線上購買連花清瘟膠囊、疏風解毒膠囊等防疫藥品時,發現其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經查實,當事人于12月3日購進一批連花清瘟膠囊(0.35g*24s)16.5元/盒,12月10日在拼 多 多平臺上以65元/盒的價格銷售,漲幅達294%;11月19日購進一批疏風解毒膠囊(0.52g*36s)31元/盒,12月15日以98元/盒的價格在網上銷售,漲幅達216%。
當事人在進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湘潭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
案例二:湘潭縣某某大藥店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
12月20日,湘潭縣市場監管局接群眾投訴,稱在該縣某藥店購買的999感冒靈和金銀花連清溫茶比平常貴一半多。經現場核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金銀花連清溫茶以6.6元/盒的價格購進,銷售價格為39.9元/盒;999感冒靈顆粒分別以12.93元/盒、14.08元/盒的價格購進,當事人在12月1日前銷售價格為13.5元,12月1日后銷售價格為35元。
該藥品成本雖有增長但銷售價格漲幅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湘潭縣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
案例三:韶山市某某藥店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
12月20日,韶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韶山市某某藥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實,當事人12月12日以成本價7.1元/盒的價格購進修正感冒清熱顆粒,售價15元/盒;12月18日以同樣的成本價購進,售價25元/盒,12月19日、12月20日售價30元/盒。當事人于11月28日以成本價9.1的價格購進“白云山清開靈顆粒”,售價12元/包,在未有新進貨情況下,12月15日、16日、18日分別以售價20元/包的價格出售。
當事人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韶山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
案例四:湖南某某醫藥有限公司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
12月21日,湘鄉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湖南某某醫藥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經查實,該公司自9月18日至12月6日期間分三次購進900盒阿莫西林藥品,購進價4.98元/盒,平時其銷售價格為4.98至5.50元不等。12月20日,該公司將價格大幅提高至12元/盒銷售,提價幅度達118—140%。
該公司在進貨價格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的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湘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
案例五:韶山市某某藥房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
12月21日,韶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對該市某藥房進行執法檢查。經查實,該藥房銷售的感冒軟膠囊4.5元/盒的價格購進,12月20日之前銷售價10元/盒,12月21日以20元/盒的價格銷售;12月14日以12.5元的價格購進牛黃上清丸,12月20日之前以25元/盒的價格銷售,12月21日以35元/盒的價格銷售;12月8日以9.8元/盒的價格購進復方魚腥草合劑,12月20日前以30元/盒的價格銷售,12月21日以50元/盒的價格銷售。
該藥房在進貨成本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擅自提高銷售價格,其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韶山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改正,并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