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本網從中國政府采購網獲悉,近日,重慶有三家公司因存在圍標串標行為被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查處。
截圖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重慶國翔創新教學設備有限公司被罰10617元
重慶國翔創新教學設備有限公司在參與重慶市江津區第六中學辦公家具采購項目(項目號:JJQ22A00239)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經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立案調查,認定圍標串標的事實成立。
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該局對重慶國翔創新教學設備有限公司進行以下處罰:處以本項目采購中標金額1415633元7.5‰的罰款,即人民幣10617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日起12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沒收本項目違法所得21438.81元。
重慶慧聯教學設備有限公司被罰7078元
重慶慧聯教學設備有限公司在參與重慶市江津區第六中學辦公家具采購項目(項目號:JJQ22A00239)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經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立案調查,認定圍標串標的事實成立。
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該局對重慶慧聯教學設備有限公司進行以下處罰:處以本項目采購中標金額1415633元5‰的罰款,即人民幣7078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日起12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重慶市永上教學設備有限公司被罰7078元
重慶市永上教學設備有限公司在參與重慶市江津區第六中學辦公家具采購項目(項目號:JJQ22A00239)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圍標串標行為。經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立案調查,認定圍標串標的事實成立。
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該局對重慶市永上教學設備有限公司進行以下處罰:處以本項目采購中標金額1415633元5‰的罰款,即人民幣7078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日起12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附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