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涉及四川沱江源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案。
行政相對 人名稱 | 四川沱江源藥業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組織 |
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91510121394592829M |
法定代表人 | 唐長林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川藥監罰決〔2022〕1030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生產銷售劣藥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2020年12月30日生產中藥飲片金銀花(201201)565Kg,2022年7月19日國抽檢驗發現“性狀”和“木犀草苷”含量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中藥飲片金銀花(201201)分別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2年3月3日全部銷售完畢。銷售金額為195429.5元 。在2022年7月28日收到不合格報告書后,立即主動采取召回措施,并按規定向藥監部門進行了報告。召回251 Kg。召回金額為102633.8。貨值金額為195429.5,違法所得92795.7元。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 |
處罰內容 | 1.沒收召回不合格中藥飲片金銀花(批號:201201)251Kg; 2.沒收違法所得92795.7元; 3.罰款195429.5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處罰機關 |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10000MB1808933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