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辦理汕尾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中,發現其電梯維保公司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涉嫌違反《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2022年10月13日,經局領導同意,對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的規定,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調查與處理】
經查,汕尾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對其使用的1#電梯(梯粵N00550)、2#電梯(梯粵N00551)、3#電梯(梯粵N005502)進行維護保養。上述3部電梯維保標志中本次維保日期均為2022年9月21日,但經查閱1#電梯、2#電梯、3#電梯垂直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維保單位: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最后一次維保記錄均為2022年8月25日,缺少之后維保記錄。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電梯維保人員對上述3部電梯維護保養后,應經電梯使用管理人簽字確認,但因當事人電梯維護保養人員工作疏忽,導致了上述3部電梯維保記錄的缺失。當事人未按《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并經使用管理人簽字確認。
【法律分析】
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按照維護保養合同以及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規定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維護保養質量,履行下列安全管理義務:(四)至少每十五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維護保養工作,并經使用管理人簽字確認;”的規定,依據《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規定進行處罰。
當事人在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并于執法檢查后及時完善《垂直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第一款第(一)項“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和第(二)項“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結合本案實際,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的情節裁量為“從輕”。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行為,罰款11000元。
該案主要聚焦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一是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法律義務范圍界限。《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對于在廣東省內從事電梯維護保養的單位的義務進行了明確界定,主要有以下十個方面:(一)在業務所在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配備相應作業人員、儀器設備,并書面告知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二)實施維護保養時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自身安全防護;(三)在維護保養期間采取圍蔽、警示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四)至少每十五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維護保養工作,并經使用管理人簽字確認;(五)在維護保養結束前對維護保養質量進行復核;(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載明近期電梯維護保養記錄;(七)建立維護保養檔案,真實記錄維護保養情況,檔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八)未經使用管理人同意不得將維護保養事項轉包、分包給其他維護保養單位;(九)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公布應急救援電話,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接到故障通知后,三十分鐘內趕到現場,并迅速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十)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記錄保存不少于兩年。該案中,汕尾市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沒有維保記錄,沒有使用管理人的簽字確認,無法證明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違反了《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據當事人陳述,其已按照規定頻次進行了維護保養,只是疏忽沒有經使用管理人簽字確認。但是,電梯作為一種特種設備,其維護保養事關群眾生命安全,法律對此作出嚴格規定,不允許因為疏忽而免除處罰,過失同樣需要按照規定予以處罰。這正體現了《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第三條規定的“電梯使用安全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權責明確、便民高效的原則”。
二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問題。本案中,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行為的情節裁量為“從輕”。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已意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及時完善《垂直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且未發現其行為造成其他危害,符合第十七條的規定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規定,裁量為“從輕”情節。在案件辦理中,當事人提出罰款數額過高,希望能予以減輕。經辦案人員解釋后,其認識到“從輕”和“減輕”處罰的區別,并接受了行政機關對其違法行為的“從輕”裁量。
三是如何在特種設備類行政處罰案件中貫徹行政處罰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基本原則。《行政處罰法》第六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在特種設備類行政處罰案件中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不僅要通過行政處罰行為教育違法行為當事人意識到行為的違法性,提高法律意識,更要通過行政處罰教育廣大社會群眾增強特種設備安全意識,提高法律素養,共同維護特種設備安全。該案中,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向其傳輸了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了對當事人處罰的同時,予以了充分的教育。也通過行政處罰的公示,向社會群眾普及了特種設備安全的相關知識,引導和教育廣大社會群眾共同維護特種設備安全。
【典型意義】
維護保養是電梯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日常維護保養質量,真實、準確地填寫日常維護保養自檢記錄或者報告,對日常維護保養質量以及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及其與實物的一致性負責。
現實中,電梯安全事故時有發生,輕者給使用者帶來生產生活的不便,重者損害人的身體健康,甚至危害生命安全。維護電梯使用安全,是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方面。究其原因,事故發生的絕大多數原因都是電梯使用者、維護保養單位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致使電梯安全隱患未被及時發現,釀成事故。也有相當多數的維護保養單位雖然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維護保養,但不注重電梯維保記錄的填寫、保存。通過此案,能夠使電梯使用管理者、維護保養單位更加注重電梯的維護保養,規范記錄電梯保養記錄、文件,是電梯使用安全得到進一步的保障。市場監管部門作為特種設備的日常監管部門,通過該案件的查處,是認真履行特種設備安全日常監管職能的體現,有利于引導教育廣大社會群眾共同維護特種設備安全。
(供稿: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監督科 盧俊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