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東莞市醫療美容行業經營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市市場監管局、市互聯網辦、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東莞海關、市稅務局10部門聯合開展醫療美容行業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醫療美容行業存在的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無證行醫、價格欺詐、非法制售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為震懾不法經營者,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護意識和識別能力,現公布一批查處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東莞韓美美容醫院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根據群眾投訴,當事人東莞韓美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在更美APP“東莞韓美美容醫院”網店中,銷售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醫療用毒性藥品時,對外制作發布含有“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無痛感 效果好 正品信賴 零創傷 見效快”等涉及功效的醫療廣告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構成發布違法廣告行為,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11000元罰款。
東莞美熙伊美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及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案
當事人東莞美熙伊美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未經審查在美 團上發布植發醫療廣告,廣告中宣傳公司成立時間為2001年8月,實際公司成立日期為2018年4月4日;宣稱占地面積12000平方米,但實際面積只有8636.01平方米,同時還利用公司員工肖像作為案例進行推薦、證明和宣傳。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以54525.86元罰款。
東莞莞城天后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涉嫌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東莞莞城天后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未經審查在美 團平臺上發布違法廣告,廣告中宣傳梁如光醫師從業12年,實際梁如光醫師從業時間截至廣告發布之日只有8年。當事人還利用梁如光醫師和公司員工張媚、肖艷斌的形象進行推薦、證明和宣傳。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構成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以58040元罰款。
周長明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擅自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案
當事人周長明通過酒店等無固定場所為顧客實施醫療美容項目,查實的違法所得1520元。當事人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擅自開展醫療美容項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進行處罰。東莞市衛生健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520元,罰款6萬元。
東莞南城知美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逃避繳納稅款案
根據檢舉線索,檢查發現東莞南城知美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存在少報收入、少扣繳個人所得稅等涉稅問題。該公司在賬簿上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東莞市稅務局依法追繳其少繳的稅款96.35萬元,并對少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對該公司少繳稅款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處以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共47.63萬元;對該公司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56.78萬元,處以百分之五十罰款共28.39萬元,并責成該公司補扣繳個人所得稅56.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