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案
2022年4月25日,河南省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孟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份,執法人員在進行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時發現,孟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用的特種設備未建立健全安全技術檔案。執法人員當即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之后,執法人員“回頭看”發現,該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對違法行為進行整改,遂予以立案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是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意識的最直接體現,也是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工作的“地基”。“地基不穩,地動山搖”,企業如果連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都不予建立,又何談安全。
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22年10月8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孟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為作出沒收白醋(釀造食醋)100箱,罰沒款共計19800元的行政處罰。
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孟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檢查中發現該公司生產的白醋的配料記錄中顯示添加有味精、乳酸和五香香精3種食品添加劑,但該批次白醋包裝袋配料表中未顯示該3種食品添加劑。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食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重要載體,對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有直接的指引作用,與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密切相關。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與其標簽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對食品標簽標注內容的要求,屬于食品安全標準之一,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照執行。
某化妝品店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2年05月06日,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孟州市某化妝品店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共計1064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0日,執法人員經依法亮證對孟州市某化妝品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在該店內中間貨架第二層檢查發現:1、進口化妝品SK-II,數量1盒。2、進口化妝品BIOXCIN,數量1盒。3、進口化妝品Moisture Lotion,數量1盒。上述產品未見到中文標簽,且現場不能提供以上產品的相關資質證明購進票據及檢驗報告,也沒有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的購進憑證。經查,當事人未按要求盡力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
某肥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案
2022年8月26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孟州市某肥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的行為作出沒收創豐收復合肥料350袋,沒收違法所得625元,罰款人民幣:50400元,罰沒款合計51025元。
2022年5月30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焦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移交通知單》,內容顯示孟州市某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創豐收復合肥料,經檢驗總養分、總氮不符合GB/T15063-2020標準要求,依據《化肥產品質量河南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化肥的質量對農業生產、農民增收有著直接影響。銷售不合格的化肥將導致糧食減產,甚至農民絕收。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化肥違法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有效防止問題化肥流入農民手中,確保糧食增產、農民增收。
某服裝店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案
2022年5月24日,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孟州市某服裝店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違法行為作出決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罰沒收短袖T恤,品牌:馬克賓利,顏色:白色3件,黑色4件;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來源:孟州市場監管)
2022年3月15日下午,執法人員依法亮證對孟州市某服裝店進行檢查,該店正在營業,店長李某某在場,檢查發現該店內銷售的短袖T恤,品牌:馬克賓利,顏色:白色,數量:3件,黑色,數量:4件,衣服正面均有奧林匹克冰墩墩標志,現場未能提供相關資質。
經查,該店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未能提供相關憑證及授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即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或者為商業目的擅自制造奧林匹克標志的工具。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