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康復醫院超范圍收取住院診查費案
2022年3月3日,河南省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醫院存在超范圍收取住院診查費的價格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655元和罰款2655元的行政處罰。
豫計收費(2001)1018號文件規定:一般醫療服務(說明:住院床日計算,計入不計出),住院診查費計價單位為“床日”,即住院診查費的計費方式為計入不計出。依據案件基本情況,孟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于2021年12月28日對該醫院立案調查,采取對該院的電腦收費系統中住院病人的具體收費結算信息與醫療服務收費標準進行逐項核對的方法,對醫院收費行為是否合規進行核查。經查,該醫院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間,住院診查費計入又計出的病人共有1225名,每人多計一天1元,計款1225元;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2日間,住院診查費計入又計出的病人共有110名,每人多計一天13元,計款1430元。共計多計價款:2655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了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減輕了群眾的醫療負擔。
某裝飾材料批發部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案
2022年8月25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孟州市某裝飾材料批發部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的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5月20日,經現場檢查發現孟州市某裝飾材料批發部店員正在駕駛一臺“合力叉車”(燃油型)裝卸板材,當事人現場未提供該叉車的出廠檢驗報告及操作員證。經過調查,該店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并且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持續時間1個月。該店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特種設備與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的數量在迅速增加,特種設備本身所具有的危險性與迅猛增長的數量因素雙重疊加,使得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更加復雜。在生產生活中,確保特種設備安全刻不容緩。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注重向公眾宣傳特種設備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讓企業了解自身承擔的法律義務,加強安全管理,努力推動全社會特種設備安全意識的提升,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某小吃店銷售違反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2年7月19日,孟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孟州市某小吃店銷售違反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7日,孟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孟州市高新技術公共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報告顯示孟州市某小吃店銷售的“紅糖大棗粽”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銷售了20個,售價為3元/個,共計6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四款之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對老百姓來說是“天大的事”。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遵循“四個最嚴”要求,持續加大監管力度,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整體水平,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某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冒用認證證書案
2022年9月30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冒用認證證書的產品的行為給予沒收“手推飛機”15個和“手推鴨”15個、罰款人民幣1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25日,經現場檢查,發現某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兒童玩具“手推飛機”15個、“手推鴨”15個,產品無外包裝無廠家無廠址信息,無CCC認證標志,當事人現場提供有上述玩具進貨票據,未能提供《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經查,該超市購進的“手推飛機”冒用汕頭市澄海區廣益金獅皇塑膠玩具廠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手推鴨”冒充汕頭市澄海區智慧星玩具廠生產的產品,冒用汕頭市澄海區智慧星玩具廠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上述兩種產品售價均為14.9元,貨值共計447元。該超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八條,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國家將兒童玩具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目錄目的在于對兒童這一特殊群體的保護,防止不合格兒童玩具危害兒童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國家對不合格兒童玩具的容忍度為零。作為經銷商沒有盡到經營戶的查驗義務,造成冒用認證證書的兒童玩具上架銷售,雖未實際售賣出去,但隱患尚在。市場監管局對該超市負責人及其他玩具經銷商進行了相關法律的宣傳,使玩具經銷商增強了法律意識,自覺做到進貨查驗,保證玩具質量。
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3400元的行政處罰。
群眾舉報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站上宣傳其生產的飼料添加劑對牲畜有“抗病毒調節神經免疫減少疾病”“減少外來病原微生物的入侵,同時能提高抗病能力和健康度”等功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法律規定動物飼料、飼料添加劑廣告應當準確宣傳,不得出現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宣傳具有預防或者治療動物疾病作用。
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支行超范圍收取賬戶年費案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銀行超范圍收取銀行卡年費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責令改正,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24日,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銀行金融收費情況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銀行存在超范圍收取銀行卡年費的違法行為。經查,該銀行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間,存在對部分客戶名下唯一賬戶收取卡年費和對部分名下有兩個以上賬戶的客戶未免收一個賬戶年費以及在部分客戶有免費標識的賬戶中扣除年費的價格行為。違反了發改價格規【2017】1250號文件,文件規定:“各商業銀行應繼續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根據客戶申請,對其指定的一個本行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免收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下同)。各商業銀行應通過其網站、手機APP、營業網點公示欄等渠道,以及在為客戶辦理業務時,主動告知提示客戶申請指定免費賬戶。客戶未申請的,商業銀行應主動對其在本行開立的唯一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免收年費和賬戶管理費”。
違反了《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第二十一條第 (二)項“超過規定的范圍、標準或無收費許可證收費的”的規定,孟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行作出行政處罰。
該銀行超范圍收取銀行卡年費行為,危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管理局舉一反三,擴大檢查范圍,隨即對全市金融系統進行了全面檢查,要求各銀行立即整改,確實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