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湖南)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湘潭市第一人民醫院未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范;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被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罰款人民幣5萬元。
潭衛醫罰﹝2022﹞4006號處罰文書顯示,在2021年3月20日為患者王某診療過程中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鎮靜藥物咪達唑侖使用不規范,未充分考慮咪達唑侖使用后致嘔吐、誤吸風險增加的后果,對患者使用咪達唑侖后監測不到位,護理不到位,病情評估不到位。在患者王某自身因素與診療過程中的過錯共同作用下,最終導致患者發生嘔吐物誤吸致窒息死亡,醫方診療過程中的過錯為患者窒息死亡主要原因、起主要作用。2.不能提供患者王某注射咪達唑侖后至急診室留觀期間(2021年3月20日18時50分至22時05分)的護理記錄。
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四)項、第(九)項規定,對湘潭市第一人民醫院處罰如下:警告,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