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若嵐 王佳)日前,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線索,稱在某服裝店消費后付款時被多收取0.5元。
執法人員立即根據線索到現場調查,提取該店電腦系統里的銷售情況及票據,與消費者舉報情況相符。經查,該店于2023年1月6日至2月6日以5折的價格銷售處理涉案商品,折后銷售價格為599.5元,但店員在收取費用時未告知消費者具體收費標準,而以四舍五入為由按照600元的價格進行收費,多收取消費價款0.5元。
經營者這種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屬于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行為。宜賓市南溪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經營者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南溪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反向抹零”涉嫌違法,商家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經營時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按規定明碼標價收取費用。廣大消費者遇到商家擅自“四舍五入”“反向抹零”,可以保留好銷售單據,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