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東)“你們多久打掃一次衛生,怎么貨架上、藥上都有這么厚一層灰了?”“中藥怎么能隨意放在地上?”“這個藥已經過期了,怎么還擺在貨架上銷售?”
2月21日,四川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華陽街道某零售藥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藥店地面垃圾未及時清理,還隨意堆放著不少已開袋的中藥飲片。藥品貨架上蒙著一層厚厚的灰塵,執法人員拿起在售藥品檢查,發現部分藥品已過期。
關乎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藥店,卻環境衛生臟亂、藥材隨意堆放、銷售過期藥品。“你們環境衛生這么差,中藥受污染了怎么辦?過期藥賣給顧客了怎么辦?這是對顧客生命安全的不負責啊!”執法人員責令藥店經營者立即整改相關問題。
該藥店的行為涉嫌違反《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九十八條,以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六十條相關規定,四川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該藥店開展立案調查。
“有句形容藥店的話叫‘但愿世間人無病,寧可架上藥生塵’,這本是希望大家身體健康,但該藥店不注重安全管理的行為,不僅影響市民身體健康,甚至還可能引發用藥安全事故。藥店應打造衛生、健康的環境,確保市民購買到的藥品安全、有效。”四川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將以“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為抓手,嚴查藥品經營領域各類違法行為,為市民放心用藥筑牢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