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深物業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皇崗管理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福處罰〔2023〕稽6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深物業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皇崗管理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案 |
處罰類別1: | 罰款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價格(含行政事業性收費)違法行為 |
處罰依據: |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10修訂)/第九條/第1款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 |
處罰結果: | 罰款50000元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深物業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皇崗管理處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574763744W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郭**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2-27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