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華隆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彩田分公司不具備資質要求出具檢驗報告案。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福處罰〔2023〕稽5號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華隆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彩田分公司不具備資質要求出具檢驗報告案 |
處罰類別1: | 罰款 |
處罰類別2: | |
處罰事由: | 其他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章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章監督檢查/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規對撤銷、吊銷、取消檢驗檢測資質或者證書等有行政處罰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罰款:/(一)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 |
處罰結果: | 罰款30000元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華隆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彩田分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MA5EGPAJ3B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李**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2-27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 |
地方編碼: | |
當前狀態: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