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貫徹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指導提升辦案質量與效率,有力震懾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積極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結合各地查處的知識產權案件,選定了2022年錫林郭勒盟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5件。
案例一、錫林浩特市某名煙名酒店經營侵犯“四川綿竹酒廠有限公司劍南春”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案件來源】
2022年8月19日錫林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某名煙名酒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一箱“劍南春”(6瓶/箱)外包裝存在侵權嫌疑,執法人員當場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并對在當事人場所發現的濃香型白酒1箱(6瓶/箱)實施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
【處理結果】
經查,當事人稱該箱“劍南春”濃香型白酒是從個人手中購進的,未索取相關進貨票據及資質證明文件。后委托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對上述白酒進行了鑒定并出具了鑒定報告,鑒定結果為扣押的6瓶劍南春濃香型白酒為侵犯“劍南春”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當事人行為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錫林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決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劍南春”6瓶并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蘇尼特右旗某肉業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授權使用地理標識專用標志及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案
【案件來源】
2021年12月23日,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蘇尼特右旗某肉業有限責任公司庫房內存放著使用帶有“伊基勒及圖?”商標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圖文標識的包裝箱,當事人無法提供“伊基勒及圖?”商標注冊證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許可使用證明。
【處理結果】
經查,當事人沒有注冊“伊基勒及圖?”商標,且當事人也沒有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授權。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當事人庫房內存放“伊基勒及圖”商標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圖文標識的包裝箱359個,同時執法人員查獲當事人的使用“伊基勒及圖”商標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包裝箱產品的銷售單據共計3張,經營額共計4300.00元。該行為違反《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以及《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蘇尼特右旗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300.00元,罰款67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太仆寺旗某布藝未經授權銷售印有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圖形商品案
【案件來源】
2022年5月6日太仆寺旗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太仆寺旗某布藝銷售印有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圖案的布藝。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立即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處理結果】
經查,太仆寺旗某布藝從石家莊購進了9種印有冬奧會吉祥物圖案“冰墩墩”的布藝,且不能提供奧委會許可銷售的授權書,當事人未獲得奧委會許可自行經營印有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圖案布藝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五)項的規定,構成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違法行為。太仆寺旗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沒收扣押印有冬奧會吉祥物圖案的布藝,罰款人民幣4733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多倫縣某休閑飲吧不正當競爭實施混淆行為案
【案件來源】
2022年8月23日,多倫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轄區內一家休閑飲吧,牌匾帶有“合其客”圖標及“合其客休閑飲吧旗艦店”字樣;店內懸掛著帶有“合其客餐飲有限公司”字樣的宣傳牌,該店經營者未能當場出示“合其客”商標持有人山東合其客餐飲文化公司出具的《注冊商標許可使用書》。
【處理結果】
經查,該休閑飲吧自2016年8月11日開業至今一直使用“多倫縣合其客休閑飲吧”這一名稱,且該店經營者在調查期間一直未能出示山東合其客餐飲文化公司出具的《“合其客”注冊商標許可使用書》。該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八條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六條第(二)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多倫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時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并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一種牛糞撿拾機”的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案件來源】
2022年4月12日,西烏旗市場監管局接到專利權人莫某的投訴電話,稱有人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其專利產品,請求維權。
【處理結果】
經查,專利權人莫某于2020年6月11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稱為“一種牛糞撿拾機”的實用新型專利,該專利合法有效,并在保護期內。執法人員根據請求人提交的專利證明材料結合對涉嫌侵權產品進行的現場比對,發現被請求人的產品或制造方法與請求人的專利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技術方案完全相同,構成專利侵權。西烏旗市場監管局按照雙方當事人意愿,根據《專利法》第六十條,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并將制造的牛糞撿拾機給予請求人作為損失賠償。(供稿: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