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湛江)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廉江市雅塘黃燕農資店,該店銷售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農作物品種被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廉江市雅塘黃燕農資店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440881MA51RJ0KX5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黃*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440****3813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廉農(種子)罰〔2023〕2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應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未經審定的,不得發布廣告、推廣、銷售。”和《廣東省種子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應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未經審定的,不得發布廣告和進行推廣、銷售。” | ||||
違法事實 | 2022年11月8日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農作物品種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一)對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銷售的;”之規定,參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種子、食用菌)》“第4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八十條“違反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三)涂改標簽的;”和《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發現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之規定,參照《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種子)》“第6條”之規定,本機關作出如下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經營余下的玉米種子:大富豪988(規格:1kg×1包)2包、新大新8909(規格:1kg×1包)1包; 2.沒收違法所得:柒佰陸拾伍(765.00)元整; 3.處以罰款:貳萬(20000.00)元整; 罰沒款共計人民幣:貳萬零柒佰陸拾伍(20765.00)元整。 | ||||
罰款金額(萬元) | 2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765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03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03 | ||||
處罰機關 | 廉江市農業農村局 | ||||
數據來源單位 | 廉江市農業農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