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2022年查辦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篩選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服裝、食品、房產、醫療美容、電商等與民生緊密相關消費領域和線上線下等多種消費形式,包括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價格欺詐、違法盲盒、個人信息保護等一批典型的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
上海叢榕貿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主要從事SILKY MIRACLE 品牌的床品(包括床單、枕套、枕芯、被芯)、男女睡衣(睡袍)以及家飾等真絲家居用品的銷售。為介紹企業品牌、推銷相關產品,當事人自2020年7月起,通過自有微博、微信公眾號和官網先后發布“2008年始于倫敦,以極致的純真絲織物締造英式浪漫……” “SILKY MIRACLE 品牌源自于英國倫敦,以高級高端真絲制品享譽全球……” “每一縷蠶絲,均經過嚴格篩選……有效呵護嬌嫩肌膚,延緩衰老”,以及“天然的黃金蠶絲,貴重稀缺,產量稀有,原料取自極為珍貴的黃金蠶繭……此兩種物質都是天然的抗氧化劑,保護肌膚,抵抗衰老”等宣傳內容。蠶絲作為一種天然纖維,其主要成分是純天然動物蛋白,跟人體皮膚接近,對人體有很好的親膚性,但宣傳蠶絲制品具有“抵抗衰老”“延緩衰老”等性能無科學依據,當事人亦無法提供依據予以證明。另查明,當事人使用“SILKY MIRACLE”注冊商標系由“SILKY MIRACLE CO., LIMITED”公司(2017年在英國注冊成立)于2017年授權給當事人。當事人宣傳上述品牌“始于2008年”及“享譽全球”與事實不符,其亦無法提供證據予以證明。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當事人為推銷產品,通過虛構原材料具有抗衰老作用,對其經營的紡織品不存在的功效進行虛假宣傳,并編造創立時間、知名度等對品牌進行“包裝”,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經營者應從提升商品質量、優化服務角度入手吸引消費者,切勿作不實宣傳。消費者在面對類似本案的“功效”宣傳時,一定要謹慎面對,必要時可通過權威科普途徑進行查詢,切勿被商家眼花繚亂的虛假宣傳干擾。
上海聯合麗格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系一家醫療美容機構,為提升其網店“聯合麗格醫療美容”在某點評網站上的排名,委托嚴某為該網店刷單及發布虛假筆記。嚴某通過組織點評網站會員以“支付預付金-虛構好評-退還預付金”的操作方式,讓未真實接受整形美容服務的會員分享消費體驗,發布“FOTONA4DPRO”“超皮秒”等4種服務品類的虛假筆記7篇,虛假核銷“全面部水光”“光子嫩膚”等25種服務項目的消費記錄94筆、虛構好評數量86篇。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是典型的醫療美容領域“刷單炒信”違法行為。經營者通過虛構交易數量、編造用戶評價等虛假宣傳形式,欺騙、誤導消費者基于錯誤認識而選擇其服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讓消費評價失去了參考價值,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消費者在選擇醫療美容機構時,不僅要慎重選擇正規機構,還要注意辨別其服務評價的真實性。
上海市楊浦區匯茂水產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案
案情簡介
楊浦區市場監管局在“蟹卡”等時令商品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當事人在網上銷售五種“蟹卡”團購套餐,并以劃線價的形式標出5檔“原價”。然而,從調取的歷史銷售記錄上發現套餐從未以標注的價格進行銷售。當事人不能證明劃線比較價格的真實有效性,該行為屬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規定》第六條第三款“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違法行為。案件辦理階段,執法人員在搜集的包裝禮盒及宣傳冊中還發現,其印有“百年萬記”字樣,作為宣傳手段,吸引消費者,但當事人無法提供“百年萬記”的證明材料,系以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方式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
當事人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利用以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方式進行銷售,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楊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當事人用所謂的“原價”,讓消費者誤以為團購套餐存在較大優惠,對商品的價值產生錯誤的判斷;當事人還企圖用“百年”讓消費者誤以為其是老字號、老品牌,最終達到誤導消費者購買其商品的目的。消費者在面對此類情況下,要貨比三家,防止被個別不法商家的虛假促銷手段蒙騙。
上海沙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電梯案
案情簡介
2022年2月,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富平路727弄“萬里雙子座”小區電梯的使用情況開展現場檢查,現場查見該小區4臺電梯定期檢驗截止日期為2022年1月,但實際檢驗日期為2022年2月9日。經查,當事人為“萬里雙子座”小區的物業服務單位。執法人員調取2022年2月1日至2月8日的監控錄像,發現當事人在上述電梯未經定期檢驗的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普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中,造成電梯超期未檢繼續使用的深層次原因是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未按要求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申報定期檢驗,致使檢驗時間超期;第二,超期后心存僥幸,繼續讓小區居民乘坐處于不安全狀態的電梯。定期檢驗是對特種設備運行一個周期后使用狀況進行的安全性檢測和風險性評估。超期未檢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態和性能是待定的,會讓每一個使用該特種設備的群眾處在不確定的安全隱患中。
上海爵品貿易有限公司涉嫌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2月11日、2022年1月24日,當事人在其網店開展“12月11日20點搶全店前200名半價 封頂2000元”“半價 1月24日20點搶全店前50名半價 封頂2000元”有獎銷售活動,對外銷售衛浴產品,并宣傳半價補貼將在中獎名單公布后發放。當事人通過人為干預將特定人員加入中獎名單,并將上述名單公示在網店內,實際并未給消費者發放半價退款。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了進行有獎銷售時,讓內部員工、指定單位或者個人中獎等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行為。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網絡有獎促銷是經營者擴大銷售量的重要手段,個別電商企業采用謊稱有獎、虛構中獎名單、欺騙式有獎銷售等不正當促銷行為嚴重影響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和誠信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在進行有獎活動消費時,要理性購物,科學消費面對高折扣、高額返券等誘惑,要保持謹慎心態,以防誤入陷阱;注意留存購物證據,保存好訂單信息、購物聊天截圖等相關記錄,以便合法合理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上海百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案情簡介
2022年下半年,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收到50余件消費者投訴,反映當事人的網店以消費者拆封所購買的筆記本電腦為由,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經查,該款筆記本電腦銷售頁面明確將拆封作為不予退換的理由之一,產品總銷量超過660臺,貨值金額超過500萬元。
當事人以消費者已拆封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行為構成《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的違法行為,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網購是當下消費者購買數碼產品的主要途徑之一,區別于傳統線下銷售模式,消費者無法當面試用產品,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 “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保障了消費者的“后悔權”,也賦予了消費者基于必要查驗商品的權利。誠然,數碼產品(如手機、筆記本)一旦激活后,會影響二次銷售。但“開箱查驗”與“激活產品”不可混同,前者是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消費者發現類似違法行為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將堅定支持消費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共同打造健康的網絡購物環境。
上海椿山萬樹皓春養老院有限責任公司涉嫌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介
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宣傳資料上印有“專業守護,醫養結合,醫生定期坐診,7*24小時醫護值班”“純氧呼吸約3mins 距離安縵中國第四家‘養云安縵’酒店約3公里”的宣傳內容,但實際未提供定期醫生坐診服務,且當事人距離‘養云安縵’酒店車程約10公里,需耗費二十分鐘左右到達,宣傳內容與實際不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閔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侵犯老年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給老年群體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市場監管部門著力加大針對養老領域涉及市場監管職能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養老領域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維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老年市民朋友們在消費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強防范意識,不輕信商家的宣傳。如要進行消費、投資,請一定與子女親友商量后,量力而行,謹防被騙,守好自己的“錢袋子”。如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上海福滿家便利有限公司梅園路店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銷售“奧特英雄Q”和“奧特ABC”兩款盲盒,其中“奧特英雄Q”外包裝上標注“稀有款”“超稀有款”,“奧特ABC”外包裝上標明有“隱藏款”。上述“隱藏款”“稀有款”“超稀有款”相應的抽取概率均未以顯著方式在店內對外公示。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向消費者銷售特定范圍內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按照規定以顯著方式公示抽取規則、商品或者服務分布、提供數量、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該行為,并處罰款1萬元。
案例點評
盲盒作為新型銷售模式受到眾多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的追捧。但是此類商品“盲”的特點也為一些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制造了空間,如貨不對版、加價銷售“限量版”和消費者始終抽不到“限量版”等問題。為了規范盲盒市場經營行為,新修訂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新增了盲盒規范條款,要求采用隨機抽取方式銷售的經營者必須公示商品抽取規則、抽中概率等關鍵信息,旨在通過立法改變盲盒銷售中產生的信息不對稱情況,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上海法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案情簡介
當事人使用第三方軟件的短信隨機群發服務進行推廣,消費者通過點擊收到的短信鏈接進入其網站,該網站未開通用戶注冊登錄查看功能。消費者會被自動隨機分配賬戶查看網站內容,無需另行注冊賬戶,并直接擁有9580卡券,消費者需使用卡券加現金的方式兌換商城內商品,頁面顯示“賬戶總卡券>9580”“您有9580卡券即將過期,為避免失效,請盡快使用”,并顯示卡券失效時間的倒計時,實際消費者卡券失效的時間是不真實的,并不會過期失效,超時后下次進入會有新的倒計時。該網站內卡券數量、卡券失效時間、成交訂單、用戶評價數、好評率等內容無相關證明材料支撐,系虛假不實內容,當事人未向消費者提供商品真實、全面的信息。
當事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構成了經營者銷售商品時使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金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和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網絡技術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案件。本案當事人就是利用第三方軟件群發短信,通過在互聯網設立其自建的購物商城,以技術手段虛構網站內容,向消費者提供虛假商品信息,這類手法往往使防范意識不強、識別能力較弱的消費者受騙。天上不會掉免費的餡餅,消費者在網絡平臺購物要加強防范和識別。購物前要仔細了解商品信息,注意相關賬戶信息和積分信息是否屬實,辨別經營者是否利用了不真實的交易評價,盡量選擇正規的網絡購物平臺。尤其注意不要隨意點擊來路不明的短信鏈接,理性消費。
上海駿亭房地產有限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嘉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設立的中駿璟尚營銷中心進行現場檢查,查見大廳有4臺人臉識別攝像機,對進入人員采集人臉識別信息。經查,當事人采集人臉識別信息時未明示收集、使用的目的和范圍,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亦未征得自然人單獨同意,且當事人將信息泄露給了第三方,共采集人臉信息20596條,涉及自然人2250個。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嘉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評
該案中,人臉識別信息系敏感個人信息,而當事人僅提供相關格式條款,未征得客戶單獨同意。數量較大,對消費者有較大的影響。本案的處罰,一方面對違法消費者起到了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費者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并仔細閱讀商家所謂的“隱私政策”,若發現個人信息受到侵害,除了積極與商家、平臺溝通,要求其及時刪除相關信息或采取保護手段,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切實保護自身信息安全。
(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