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時間:2023-02-26 11:11:11
投訴主題:樸樸超市電子禮品卡未使用不予退款
產品名稱:樸樸超市電子禮品卡
企業名稱:樸樸超市
企業地址:未提供
投訴內容:本人2月25日上午在樸樸超市誤購買50元電子禮品卡(樸樸超市app中用數字人民幣支付無需經過任何驗證,不需要密碼、驗證碼、指紋、刷臉等,導致本人誤觸碰支付按鈕后直接扣款,存在極大的支付安全隱患),后聯系線上人工客服和兩名電話客服均拒絕退款,且拒絕提供其他任何解決方案。該禮品卡未被使用,且本人從未查看卡密(樸樸app可查看使用狀態)。根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者以發行單用途預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在十五日的“冷靜期”內,消費者可以糾正之前盲目沖動的消費決定,無理由要求經營者退款。本人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提出合理合法的全額退款訴求。
圖片憑證:
投訴訴求:退款
投訴進度: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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